63.第六章梦的工作(10)
和上述况相反,在有关“伊尔玛打针”的梦中,我们现,这个梦的内容中的每一个成分,都保持了在梦念中的原有地位。***在得出了梦念与梦的内容间的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关系后,我们定会对此大为惊讶。然而如果仔细观察现实生活中的心理过程,我们就会现,一个观念的生成是挑选了一大堆意念的结果,因此在意识中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如此,我们就能够证实这个特别的观念拥有了较高的、可能会引起人们关注的精神意义。但是,我们又现了这样一个事实,梦念中的每一个元素拥有的价值,并不是梦形成时就有的,或在中途被抛弃。梦念的各个成分的价值高低,我们并不能一下子就能看清楚,因此我们要先进行深入分析。在梦形成的过程中,那些有最高精神价值的核心元素通常成了无意义部分,取而代之的是梦念中的其他次要因素。照这样的形看来,在梦形成材料的选择上,似乎没有对精神强度加以关注,而是只参考了其所含意义的多寡。我们可以假设,能呈现于梦的内容中的未必就是梦念中重要的部分,而只因为它出现的次数较多。然而,这种假设并不能使我们对梦的形成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参考事物的本质可知,具有多重意义和固有精神价值的两个意念只有同一个方向才能挥作用。在梦念中最重要的意念,必然会在那些梦念中出现,因为不同的梦念都是由这一核心向外辐射的。但是,那些高度强调和受多方面增援的单元仍旧存在被梦拒绝的可能,能够入梦的内容的往往都是在属性上弱于它们的那些意念。
这一困难,或许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梦的内容的多重决定作用来解决。对这方面已有些了解的人,也许会私自以为现梦元素的多重决定作用并不是什么伟大的工作,而且会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在梦的分析工作中,我们通常是由梦的各个单元出,然后将它们各自引的联想分别记录下来,由此得到的梦的材料中,相同的元素会较容易。若就这点提出反对我是可以接受的,尽管我还保留自己的一些看法。在分析工作中找出的意念里,有些与梦的核心已十分疏离,而似乎是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编造出来的添加物。猜测出这种目的性不是什么难事,正是它们的存在才使梦念与梦的内容之间得以联系起来,尽管这可能是一种牵强、强制性的联系。如若我们的分析工作中没有找出这些元素,那么梦的内容的各部分不但不能得到多重决定性,而且连满意的决定性也得不到。因此,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在梦的选择中的多重决定性,存在着不是形成梦的决定性因素的可能,它可能只是一种尚未被人们认识的精神力量的副产品。然而,就得以入梦的单元来讲,具备多重决定性依然是必要的因素。如我们所看到的,某些时候,若在单独的梦材料中缺失它,我们必须费一番周章,才能使它出现。
现在,我们可以大胆地假设:在梦的工作中,有这样一种精神力量存在——它一方面将其自身具有的较高精神作用的那些元素的强度卸除掉,另一方面又利用多重性决定作用,于较低精神价值的元素中创造出新的价值,之后又各自取径潜入梦中。若这种假设果真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认为,在梦形成的过程中,各元素之间一定存在一种精神强度的转移或移置,而此间就形成了梦的内容与梦念的差异。我们所假设的这种心理运作也正是梦的工作中重要的组成步骤,我们叫它“梦的移置”。梦的移置同梦的凝缩一起,构成了剖析梦的结构的主要力量。
在我看来,通过梦的转移来找出梦中包含的精神力量并不困难。移置作用致力于拆除梦的内容与梦念的核心之间的一切关联,因此呈现出的梦是潜伏于潜意识里的梦**伪装后的模样。而关于梦的伪装,我们已经很熟悉了。因此我们可以将之视为神生活中某种精神动因对另外一种精神动因所实施的稽查作用,梦的移置就是完成这种改装的主要方法之一。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即梦的移置是在这种审查制度的影响下生成的一种内在精神的自卫。
这一困难,或许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梦的内容的多重决定作用来解决。对这方面已有些了解的人,也许会私自以为现梦元素的多重决定作用并不是什么伟大的工作,而且会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在梦的分析工作中,我们通常是由梦的各个单元出,然后将它们各自引的联想分别记录下来,由此得到的梦的材料中,相同的元素会较容易。若就这点提出反对我是可以接受的,尽管我还保留自己的一些看法。在分析工作中找出的意念里,有些与梦的核心已十分疏离,而似乎是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编造出来的添加物。猜测出这种目的性不是什么难事,正是它们的存在才使梦念与梦的内容之间得以联系起来,尽管这可能是一种牵强、强制性的联系。如若我们的分析工作中没有找出这些元素,那么梦的内容的各部分不但不能得到多重决定性,而且连满意的决定性也得不到。因此,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在梦的选择中的多重决定性,存在着不是形成梦的决定性因素的可能,它可能只是一种尚未被人们认识的精神力量的副产品。然而,就得以入梦的单元来讲,具备多重决定性依然是必要的因素。如我们所看到的,某些时候,若在单独的梦材料中缺失它,我们必须费一番周章,才能使它出现。
现在,我们可以大胆地假设:在梦的工作中,有这样一种精神力量存在——它一方面将其自身具有的较高精神作用的那些元素的强度卸除掉,另一方面又利用多重性决定作用,于较低精神价值的元素中创造出新的价值,之后又各自取径潜入梦中。若这种假设果真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认为,在梦形成的过程中,各元素之间一定存在一种精神强度的转移或移置,而此间就形成了梦的内容与梦念的差异。我们所假设的这种心理运作也正是梦的工作中重要的组成步骤,我们叫它“梦的移置”。梦的移置同梦的凝缩一起,构成了剖析梦的结构的主要力量。
在我看来,通过梦的转移来找出梦中包含的精神力量并不困难。移置作用致力于拆除梦的内容与梦念的核心之间的一切关联,因此呈现出的梦是潜伏于潜意识里的梦**伪装后的模样。而关于梦的伪装,我们已经很熟悉了。因此我们可以将之视为神生活中某种精神动因对另外一种精神动因所实施的稽查作用,梦的移置就是完成这种改装的主要方法之一。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即梦的移置是在这种审查制度的影响下生成的一种内在精神的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