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七十三 募兵之议
就在高郅这边有所收获的同时,公孙瓒对于易京的重新整顿,也因为田豫再三建议,而终于是提上了日程。这个时候的公孙瓒,已经全然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与之相应的是,他麾下的将领,同样变得死气沉沉,得过且过。
现在,众人针对接下来的方针进行探讨。
“事到如今,已不可再动刀兵。如今军心浮动,实不宜继续进击,不如暂且收兵,免得再出变故。”田豫本想劝公孙瓒振奋人心,可是一看众人的神情,也只能无奈。
众将一听,皆深以为然,显然在很多人的心中,继续出兵已经不是一个值不值得的问题,而是一个做不做得到的问题。
尤其是在出了之前公孙瓒拒不发兵,引起内部军心动摇的事情后。
哪怕田豫再怎么绞尽脑汁的稳定军心,但明眼人都知道,这看似大军,其实早就变作一盘散沙,再也聚集不起来了。
当然了,公孙瓒败亡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袁绍与公孙瓒的幽州内外之敌联合起来后,双方实力由占据上风,变成旗鼓相当,再逐渐转变为强弱分明。
困守河北易京的公孙瓒屯田成功解决了粮食问题,但外围阵地尽失,手下将士也离心离德。
不过,目前为止,公孙瓒往昔累积下来的威信,还是存在着,即便将士有些怨言,还不至于引起兵变,毕竟在这个时代,寻常士兵,哪里有胆子去妄论上官?
不过,公孙瓒虽然没有了进取之心,如今也只想一心一意的宅在易京高墙内,也是清楚,想要长久的偏安一隅,也是需要足够的兵马维持。
所以,在下令兵马不动的同时,同样让人去唯一还在他掌管名义下的渔阳招募兵马,以填补亏空严重的兵力损耗。
“渔阳鼙鼓动起来”这是白乐天《长恨歌》中的一句话,历史上渔阳幽燕之地,也是刀兵四起之处。
幽燕之地,临近北部边塞,尤其是上谷、渔阳、右北平等郡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特别是匈奴人的影响很大。
在秦汉时代,那里便民风剽悍,很多名将都曾经在那里担任太守地方官。
飞将军李广、韩安国和路博德都曾在那里做事。
所以幽云地区经过北边战事的历练,此时此刻早已经民风尚武,在王莽篡汉,两汉交际的时候,幽云地区的骑兵已经天下闻名。
其中最出名的,便是渔阳、上谷突骑。
光武帝刘秀,便是依靠这支骑兵武装,在吴汉、景丹的指挥下,以少胜多,平定河北。
昔时,就算是堂堂汉光武帝在看到幽州突骑的表现后,也是不禁感慨:“吾闻突骑天下精兵,今见其战,乐可言邪?”
后来,刘秀他在顺水之战中,遭遇危险,紧要关头,也是突骑死战,后世流传的汉光武帝才得以生还。
虽然在天下一统后,刘秀裁汰军队。
但是还有大批的幽州突骑被保留下来,送到禁军的北军中。
而幽州突骑在后来,跟随大将军窦宪,北伐匈奴,立下赫赫战功。阿尔泰山的匈奴王庭被窦宪攻破,20多万部众被汉军俘虏。
耿夔率领五百突骑,出塞追杀匈奴军五千里,歼灭十倍多的敌人,将北匈奴驱赶到西欧,而败兵北匈奴却成为鞭挞罗马帝国的上帝之鞭。
可以说,两汉之际得名的幽州突骑人马皆披铠甲,很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真正重骑兵。
这支劲旅追随东汉开国皇帝刘秀扫荡群雄,一统天下。
幽州突骑的兵源,是幽州一带较胡化的边地汉民和少量乌桓游牧民,后由于东汉不断抽调幽州突骑精锐补充中央军,东汉中后期时汉民已不是这支骑兵的主力,乌桓和鲜卑人后来居上。
到了东汉末年,重骑兵集团正面冲锋战术完全成熟,而且幽州突骑与拜占庭重骑兵一样,也擅用弓箭,具备远程打击能力。
公孙瓒,也正是凭借幽州突骑屡败强敌,一时称霸北方。
当然,公孙瓒的幽州突骑的人员组成基本是边郡汉人,其中的数千精锐,便是号称“白马义从”,悍勇善战。乌桓人皆知交战“当避白马”。
幽州突骑跟骑射放风筝的轻骑兵不同,根据史料中的记载,这支骑兵在战场上多是以正面集团冲锋击溃敌人,为友军争取包抄合围的时间,再将敌人全部消灭。
幽州突骑应该属于人马披甲的重甲骑兵,主要依靠使用长矛戈戟和环首刀跟敌人近战肉搏,当然也会配备轻装的弓弩随行,但那并不是主战武器。
虽然幽州突骑随着东汉王朝一同衰败,但是在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上,多多少少还能窥见出这支精锐昔日风采。
不过现在,袁绍方的实力明显占优,原本在公孙瓒手下狼狈不堪的外族骑兵,也大多数聚拢起来,依附于袁绍的麾下,重新组建突骑大军。
这些重整的乌桓鲜卑突骑,实力上也远强于兵源匮乏、长期损耗的汉人突骑。
公孙瓒麾下的骑兵,在接连不断的作战中,损耗颇为严重,早已经无法对袁绍进行骑兵上的压制,如今,更是连募兵的选择地方,都寥寥无几。
汉代时除了常规兵役,还有郡县内负责治安的戍卒。
《太平御览》引蔡邕《幽州刺史议》曰:“幽州突骑,冀州强弩,为天下精兵。国家赡核,四方有事,未尝不取办於二州。”这应当是指幽州之地的人多擅长骑术,冀州人多擅长弓弩。
如今,公孙瓒麾下守城的兵士,除开精锐,也大多是义军罢了。
东汉后期以募兵制盛行,征兵制也没完全消退,只是东汉轻武裁军,对兵源考核的确不如西汉。
关羽、张飞自少年就追随刘备,他们属于义勇军性质。
早年刘备起兵讨贼,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凭着聚众而起就立了功。
不过,当时聚拢义军的刘备不久后就为贼所破,几乎身亡。
还是从黄巾之乱中的刘备在处理北方盗贼时积累下经验,在打出了小名气。
可想而知,所谓义军的战斗能力!
八百七十四 边穆
幽州,渔阳郡北沿,边穆县城。由于渔阳郡处于易京之后,那场波及到幽冀两洲之地的浩荡兵火,倒并没有怎么波及到这里。
落日余晖,灼灼其华,西落的残阳,挥洒光辉,和人间作着今日的告别。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也结束了繁杂的工作,陆陆续续回到了各自的家中,街巷里,还不时的,隐隐约约传来了大人们叫孩子吃饭的声音。
暮色迷离,炊烟袅袅,饭食的芬香,弥漫空气中,恰逢餐晚初晓时,夕阳无限好。
一处镇邑,铜铸的大门边,相互对立的两名士卒,双双耷拉着眼皮,勉强持着矛站立,看守着城镇的正门。
啪塔...啪塔...
忽然间,由远及近的,传来闷闷的马蹄声音,
在此时显得尤为响亮刺耳。
很快,在远处的道路上转过来一人一马两道身影,缓步靠近着,马上那人看起来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显得有些疲劳。
“阿牛,醒醒,别睡了,有人来了。”
其中一个士卒被声音惊醒,眯眼稍作打量后,小声的呼喊起同伴,将叫阿牛的士卒叫醒。
阿牛砸吧着嘴,哼哼道:“天都快黑了,还有什么人来。”
他嘟囔着,身体稍微站正了,努力试图站出一个比较威严的姿势。
他努力让自己变得稍稍清醒了些,将目光看过去,
但随即,阿牛的面色缓了缓,却是听出来了来人只是一骑,应该没什么大碍。
当远方出现了来人的身影后,阿牛的面色彻底的平静了下来,恢复了先前懒洋洋的气息。
来者不过区区一名斥候骑兵,倒是不会给他们太大的威胁感。
“来者止步!”阿牛站出来叫道。
“我有加急公文,速速让我进城,面见府衙官员。”快马骑士勒马高呼,亮出令牌。
“原来是有要事,我们这就放行。”检查一下,另外一名守兵顿时开门放行。
小镇并不很大,目光就落在比较特殊的府衙所在,同样占地面积不小。
不多时,骑入府衙,再过片刻,整个县衙的兵源,都调动起来。
从大汉王朝建立那天起,在北部边疆实行的就是军屯制度,既兵民合一,这里的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渔阳郡地处幽州的最北部,边穆县城更为其北。
久违的鼓声咚咚的响起,瞬时间原本安详平静的像一洼湖水般的小镇,立刻就变成了一锅滚烫的费油,巨大的呼喊声从四处响起。
无论是在地里忙碌的农民,还是在街头叫卖的小商贩,或是在树下闲坐的老者,只要是户籍上有的居民,全都第一时间扔下手中的活计向家中跑去!
跑回去的是农夫,商贩,平民,而走出来的却是一个个身穿战甲,手握兵刃的战士,北地男儿,无论老少,战时人人皆可上阵杀敌。
在这里,县府的户籍之上的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战士,另一种是未成年的战士!
说起来,公孙瓒的威名,在幽燕一地,对于男儿来说,还是非常的吃香的。
当他的征兵令送达的时候,县城的人员当即响应。
很快,县府的老县尉便是身披一件陈旧的铁甲,腰夸一柄擦拭的寒光闪闪的环首刀正威风凛凛的站立原地。
满头稀疏的白发今天梳理的一丝不苟,那双昏聩的老眼此时格外的明亮,丝毫没有了往日里那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一面黑色的汉军旗帜就插在他的身后,随风上下飘逸!
而这个时候,县城内的人流不断的向县内校场上汇集,最后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伙人。
一批是和老县尉一样,白发苍苍的老战士,都是当年在战场上厮杀过的退伍军人。
这些老卒们,一个个各自披着陈旧的铠甲,手中的兵刃也大都古朴残缺,虽然已经年老,却一个个神态平静,丝毫不乱。
甚至在他们的目光中还透露着一丝丝的兴奋,就像一匹年迈的战马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又一次获得在沙场上冲锋陷阵机会的兴奋。
也许这种战鼓声在他们的心中从未平息过吧!
再他们的队列之后,则清一色都是十几岁的县内少年,而且属他们人数最多,至于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菜刀、木棍、木枪……,此时这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显露的既紧张又兴奋。
他们斗志高昂,肩膀虽然稚嫩却绝不软弱,他们就像是一群等待着人生第一次厮杀的幼狼,只要有一头勇猛睿智的头狼带领,就敢和任何猛兽搏斗。
看着一双双期待的眼睛,老县尉感觉又回到了年轻时征战沙场的岁月,那时自己还是皇普将军麾下一名小小的什长。
岁月无情,但老兵不死,握了握腰间跟随了自己一生的环首刀,面色一定,仿佛它能给予自己无边的勇气。
当夜,整个县城人声鼎沸。
征募兵力的气氛笼罩着渔阳郡边穆县城所有的居民,县城之中兵刃的刀戈声彻夜未停,那一声声的喝声,更是犹如落在所有人的心头,紧张而凝重!
这一夜不知有多少人无法入睡,战争才是人类最害怕的东西,**永远大于天灾啊!
对于百姓而言,更是如此。
毕竟,自古以来打仗就是在拼钱粮,每天人吃马喂,再加上运输途中损耗的,以及兵器、盔甲之类的补充,消耗的粮草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大到足以拖垮一个诸侯!
粮草这个东西,天上不掉,求神不来,只能从普通老百姓嘴里抢,不但如此,百姓们还要出壮丁,出牛车,千里迢迢的从后方把粮草运过去,一路上累死、累伤的不计其数。
这就是乱世,人命不如狗,粮食就是这里的硬通货,一个饼子就能换几条人命,或者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所以那些妇女要想活命就必须有个身强力壮的丈夫做依靠,如果没有,那就卖弄风情赶快找一个,否则等待她们的只能是饿死的命运!
饿死,世上还有比这更残酷的死法吗?
战争不是游戏,而是杀人的买卖。
八百七十五 踏上归途
时间流逝,犹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距离袁军退兵易京,已是过去了半个月。当红日西坠,地平线所有的一切,都被那片殷红给胤照的通红无比,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刹那,沉沦于艳丽的红霞。
那是绽放的美丽,磅礴的美感!
然而,就是在如此渲染恢宏的“红土”大地上,一条晕黄色蜿蜒蔓长的土龙,却是穿插在红色海洋中,显得格外的显眼。
那是一条漫长崎岖的古道,在岁月中几经变迁,历经沧桑,如一支穿云箭,贯穿着这片苍茫的大地,将之分割为二。
烟尘嚣起,黄烟袅袅。
远方突然出现了一条细细的黑线,随后黑线越来越粗,越来越近,还有隆隆的马蹄声传来……
黑线近来,原来是一大队精锐骑兵。
号角长鸣,旗帜晃动,各部军士依照命令,逐步推进。
兵马人数并不算太多,大概最多也就三五千罢了。
但看上去,却个个精锐,而且皆为良骑。
人人都是一身轻便的皮甲,腰上挎着斩马刀,背着长弓,马鞍两侧各自悬挂着两壶羽箭,就连马匹的头部也有皮甲保护,看上去一个个英姿飒爽,更带着几分浓郁的彪悍气息。
浑身上下散发着猛烈的杀气,一看就让人知道是那种威猛型的悍卒。
虽然人马看上去都是饱经风霜,一个个风尘仆仆的,但是身上的装备却还是鲜亮的。
盔甲、兵刃是军人保命的东西,同时也是他们吃饭的依靠,所以每一名将军都会把兵刃视为生命一般,无论是军中大将,还是一名小校尉,哪怕是再懒的人,也会自己亲手擦拭兵刃,这是军队里一项不成文的规矩。
高郅回首,望着这群跟随的兵将,心中幽然一叹。
这一次,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怕不是应该就是和公孙瓒的最后一面了。
关于公孙瓒的印象,可能有很多人首先想到,他是刘备的同学,一起飞鹰走狗地鬼混;或者是在“界桥之战”中被义暴揍;又或者是最后不敌袁绍,兵败身死。
总之,公孙瓒是一个失败的军阀,成为袁绍在北方争雄的养分。
说起来,公孙瓒不乏军事才能,但没有豪族支持是其割据政权最严重的缺陷,他能获取的资源与援助来自与他基本属于同一阶层的河北商人和黑山军。
再加上公孙瓒又结怨乌桓鲜卑、杀掉刘虞得罪豪族、拒绝与袁绍和解,妄图仅凭武力平定所有敌手。
更何况,公孙瓒身处乱世,却是行避世之谋,实为坐以待毙。镇守易京,根据竟然是童谣!
袁绍在南,必要攻灭公孙瓒,以独霸河北;刘和在北,与公孙瓒有杀父之仇,岂能不图公孙瓒?
公孙瓒还希望要“待天下之事”,过于主观,实为坐以待毙!
公孙瓒与妻妾居于楼内,谋臣武将在楼外不得入楼,使妇人大声叫喊以“传宣教令”。众叛亲离,势所必然。
而促使公孙瓒从极端好战,转变为极端厌战的原因,也许是与鲜于辅、刘和交战屡败,幽州各郡多叛瓒。以此观之,刘备折而不挠的品质是多么可贵。
由此可见,打败公孙瓒的,非是旁人。打败公孙瓒的人,就是公孙瓒自己!
毕竟,归根结底,其实公孙瓒他本身也不干净,曾经纵兵扰民,现在又大兴土木,建造营垒、楼观。
另一方面来说,公孙瓒看不起世家名士,打压衣冠子弟,美其名曰让他们懂得感恩。公孙瓒统治幽州的种种表现,为他的最终覆灭埋下祸根。
幽州地处北疆,人烟稀少,又有游牧部落不时来袭击,很难恢复战争的创伤。
公孙赞此人也不是心性坚韧之辈,胜则骄傲,败则气馁,再加上这次大战,他的大军死伤无数,动摇了基本,日后恐怕也只能在易京之地,默默等死了。
现在,可以完全的天下诸侯争霸,此人可以除名了!
在东汉末年多如过江之鲫的枭雄豪杰中,他注定是一颗耀眼却短暂的流星。
大汉天下也将彻底进入诸侯争霸的时代,各地豪杰纷纷割据城池,独霸一方,征伐不断!
虽然“早有所知”,但是真的到了这一刻,高郅他的心里,也是难免的有些波澜。
毕竟,说起来,公孙瓒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跟随的诸侯,也是他第一个即将见证灭亡的诸侯。
现在,又念在高郅曾经跟随过自己的份上,给了高郅,此时此刻在他身边最后的七百精锐白马义从。
虽然有可能是因为公孙瓒自己没有了争霸的念头,又或者是他也清楚袁绍下一次来,他注定灭亡的结果,希望给白马义从留下种子。
但是不管怎么说,在高郅看来,公孙瓒对自己也算是有所帮持,所以如今看着他灭亡,只能长叹一口气。
常言道“读史可以使人明智,鉴以往可以知未来”。
但历史的作用可能真的不是让我们遇见未来这么简单,读到深处的人一定明白,读史只不过让我们有更大的自由和能动性去创造未来。
如今他身逢这个动荡不安的乱世,也只能遵守其中的规则,努力变强。
与后世不同,这个乱世的时代,想要出人头地,很多时候,还是要拼命的。
毕竟,这人吧,生下来都有一个命,或者富贵,或者贫贱,那是老天爷定的,投到富贵之家那是运气,投到山野穷苦之地也怨不得别人!
但这命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碰到了个乱世,乱世想要有逆天改命的机会,从军入伍就是抓住了这个机会。
当年的‘兵家之仙’韩信如何,没当兵之前不也是个穷小子吗,后来威震天下!
这个时代的潮流,便是如此。
投明主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混个从龙功臣,荣华富贵,封妻荫子,这就像买股票一样,得买个潜力股,要是买错了,那就鸡飞蛋打了。
毕竟,如今诸侯争霸,龙蛇起陆,谁也不知道拿顶王冠最后会花落哪家。
八百七十六 无形
征伐天下,绝不单单只是属于他们那几个诸侯之间的争霸,他们麾下的文臣武将,同样是时刻进行着斗争。文士们以笔墨互相交流,军人之间则用刀剑说话。
很多时候,一旦谈不拢,那就战场上见生死、分对错好了,胜者为王,这可能是万年不变的真理!
而争斗之中,胜负之决都是人力不能完全控制的。
这也同样是属于战场征伐独一无二的魅力所在。
即便是历史上已经确凿的走向,也可能只是其某种走向的分支。
正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有时候,一场战役的走向,并不单单只是单纯的某一方面就能决定得了的。
武勇强大,只是一方面。
其实说起来,公孙瓒他虽然有勇无谋,不过他的勇是真的勇。
并非匹夫之勇,公孙瓒的强大是军队战力上的强大。
幽州常年面对着外族的威胁,公孙瓒麾下的士卒可都是从血海里杀出来的
乌桓、鲜卑人见白马而逃,可不是吹的!
三国历史上骑兵最多的诸侯除了董卓就数这货。
马匹多到挑选没有杂色的纯种白马都能组成一个数千上万人的队伍,普通人,也只能表示这真的没谁了!
其巅峰时刻,同样地跨四洲之地,不比袁绍巅峰的时候差上多少。
可是,世事无常,世间也没有绝对永恒的强大。
有很多时候,胜负都不是人力所能单方面决定的,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
正如历史上让人耳熟能详的的界桥之战、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等等诸多颠覆性的以弱胜强的战役。
这些战役结束之前,世人又有多少能够猜测得到这种结果?
“哎!……天意!”高郅摇了摇头,只能推脱如此。
其实他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如此费尽心机,到头来却并没有能够改变公孙瓒的“命运”。
或者更确切一点的来说,应该是他所改变的幅度微乎及微,影响甚弱。
毕竟,算起来,历史上公孙瓒由盛转衰的节点,还是界桥之战。
而这一战,这个世界的高郅他也同样是参与过、厮杀过的。
他还顺势解决了麴义,劫掠了袁绍后方的粮草,可是现在看起来,依旧是于事无补。
就仿佛无形之中,有一双大手,在默默操控着一切。
或许唯一能让高郅感到欣慰的,还是如今在他帮助下,已经和历史上发展不一样的吕布的改变了吧?
至于说现在的幽州,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逗留的位置,而是一座火山口,一座随时都可能被炸的粉身碎骨的火山口啊!
这样的好位置,还是留给别人吧,他高郅,恐怕是真的无福消受了。
虽然,他的内心,战意不减,可是理智,还是让高郅选择了在这个时间脱离幽州战线,远离公孙瓒。
长枪枪尖亦是颤动不止,发出嗡嗡的嘶鸣声,仿佛在渴望着鲜血一般。
高郅的内心,并不是那么的平静。
他想了很多,也想了很远。
这一场乱世,注定动荡。
东汉末年,拥有五六千万人口的大汉,五胡乱华之后,只有不到两百万,汉族差点亡族灭种,消失天地间
尽管这个世界与记忆中的三国并不相同,有着武道,有,有着阵法,有着......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历史的修正性,若是没有高郅他的乱入,这个世界的三国很有可能再现五胡乱华的悲惨。
当然,现在想这些,或许有点远了。
高郅摇了摇头,将视线投向远处。
“大家加把劲,再赶十里,我们就进食休憩一下。”
高郅面色如水,丝毫看不出喜怒,呈现出与年纪及其不符的沉稳与老练。
十里路,快马不过片刻,便能赶到。
不多时,他们来到了一处小山林畔。
这片山里植被茂盛,常有野兽出没,本来是众人闲暇时最好的狩猎场所,可是往日里祥和而安宁的树林,此时在众人眼中变得那般乏味。
见军心劳累,高郅也不做恶人,下令全军下马休憩,同时令军中伙夫,准备饭菜。
不一会儿,炊烟袅袅。
折腾了一个早上,场下将兵米水未进,早已饥火大盛,此时饭团的香味四散开来,直把他们勾得口水直流,砸吧嘴巴的声音不时响起。
高郅见距离并州也不算太远,加上众人却是劳苦,索性大手一挥,道:“尔等上来吃用食罢,管饱管够,限时半盏茶功夫!”
军中平日里的饭食不过一人一个饭团。
乍闻让他们放开了吃,众人早已心花怒放,随着他一声令下,皆快步走到筐前,敞开大吃起来。
取过两块饭团,一张馍,就着凉水,高郅独自吃着。
抬头望天,心中略微有些惆怅,世事无常,白云苍狗。
千年的回溯,高郅他有时候在看待诸侯之间的战争时总是保持着一种上帝的视角,无所谓对无所谓错,也从未想过改变。
因为在他学过的历史中,这些看似辉煌过的无数个政权,就想史书上的一朵浪花,涌起跌落,最终回归于平淡。
如今的大汉朝廷就像一座四处漏水的破船,而那些所谓的汉室忠臣,就好比是一艘航驾多少,船上的一个老船员,船体虽然已经破旧的无法经受风浪,可老船员们却对这艘船的感情太深了,所以他们拼命的四处修补,希望这艘大船能继续漂浮下去。
如果有一天船真的再也坚持不住了,老船员们,也只能选择与船同沉!
当然,高郅,绝不是这类人。
正所谓,力强者难于共处,力弱者易于同存。
当然了,这世上不怕死的人很多,找死的人却一个也没有!活着,比什么都强!
一边吃,高郅一边想着当今的局势。
接下来的北方大地,显然会是袁绍称霸,吕布次之。
至于说历史上这个时候已经崭露头角的曹操,现在也是刚刚立足,没有同时期的强大。
不过,人都有无限可能,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某些失败,就彻底否定他身上的一些优点,历史一再的证明,能为大事者,必有大才!
想做大事,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行。
八百七十七 乱世
人生中总应该有些轰轰烈烈事情的,那样即便随着时间的流逝,真的到了耄耋之年,也可以在阳光中,扳着手指细数那些曾经无法忘却的记忆,而不是在无边无际的悔恨中死去。有时候,争夺,是必然的。
大抵武人总不愿承认自己技不如人,“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讲得便是这般道理。
当然了,也不是说,什么事情,争了,就一定能得。
有时候,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句话出自‘老子’全句为:“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意思是说,不显示自己,不自以为是,因而更显耀突出;不夸耀自己,因而有功绩;不自以为贤能,因而受到尊重;只有那不与人相争的,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相争。”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高郅突然笑了起来,而且这一次,笑得格外灿烂!
几口吃完饭食后,高郅再度命令全军集合,准备继续动身。
一时之间,哀嚎连连。
好在,这些精锐骑兵们,一个个私底下在内心里对高郅也是充满了敬畏。
毕竟,那些都是他们并肩作战、亲身经历过,用无数的人血浇灌出的畏惧感,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路上一马平川。
由于战火纷飞的原因,路上的行人也是不多。
众人向南行去。因马力足健的缘故,一行人马不停蹄,脚程极快。
天气便逐渐炎热起来,虽还没有到让人不能忍受的地步,但已经让人稍感到不适了。尤其是在中午,官道两旁郁郁葱葱的树木虽然可以提供一些yin凉,让人jing神稍微可以清醒一些,但被阳光一晒,便又慵懒起来昏昏yu睡了。
好在不一会儿,便是有蒙蒙细雨笼罩了这片土地,周遭都是打在叶子上的沙沙声还有屋檐上水滴落在水面上的“滴答”声。
靠近附近的这一批地带土地肥庾,本是上佳的聚居开垦之处,不过高郅等人一路上确实见了不少村落庄子,只是眼下都已是废弃。
如今天下沉浸战事,乡野百姓动辄被各路豪强拉丁入伙,或被抢夺粮食物资,没了男丁和口粮,剩下的老弱病残又能坚持多久?
有路子早已投奔他处,没路子的便只能在原地哀嚎等死。
幽境偏远之地,更是饱受侵蚀,除去一些大城郡城能属平安,稍远一些的乡野村庄,甚至已有消亡的倾向了。
说起来,又其实何止幽州一地,天下诸侯林立,长久以往,恐怕便是但凡兵锋所至,乡野民间皆已是十室九空了。
一行人所见,村落附近尽是山包似的小土堆。原是乱世时死人多了,便用草席一圈,草草一埋便已了事。这还算是好的了,一路上也见有不少白骨,半陷在土里,半露在地上,连个收敛尸骨的人都没有,当真凄惨莫名。
高郅面露不忍,叹道:“昔时诸侯联盟讨伐董卓时,曹操曾做《蒿里行》,诗云: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应是见了此情此景,今日我心有戚戚然也。”
“是啊!”这个时候,有人叹道:“天下苦战矣,也…也不知何年何月方…方得始终。”
“什么人?!”当下副将策马而出,抄起身旁的长枪,目光如炬盯向某处。
“大胆!先生也敢冲撞!”蓦然从对面,有一人纵马越出。
手中大弓拾起,搭箭不语。
那人手中的大弓长约三尺,弓身由桑拓木所制,坚实无比,又用牛角贴于弓臂腹部,弓弦则有牛筋同丝线紧密缠绕而成。这等良弓的耗时冗长,制作及其不易,且开弓需要有两石的力道,非等闲之辈可以受用。
不过此人的身高臂长,自小打熬力气,若是卯足了劲头,三石的强弓也是开得,当然了,只是若要兼顾准头,还是两石的更实用些,马背上瞄准本就不易。
一时之间,双方队列就上,附近同样都是刀头舔血的军人,都是在战场上尸山血河般厮杀过来的,谁怕谁啊!
纵观武人一生,无非是在杀戮中扬名立万、在杀戮中建功立业、而最终也在杀戮中黯然死去,死于敌手。
“够了。”高郅纵马上前。
一双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睛不停地来回巡视着,目光所到之处,众将士无不低头躲避,被压制的喘不上起来!
目光扫向对面,对方人数不算多,看上去也不像是军中甲士,倒像是私人部署。
目光远眺,在对方围拢的中央,一名文士怡然而立。
他头发尚未干透,只用一只木簪随意挽起发束,散发出皂角的清香,身上换上一袭干净的青色长袍,腰间系上兽口吞金带钩,脚踩牛皮软靴,瞧着自有一股不凡之气度。
此人,似乎是一名大才!
高郅心中蓦然一动。
想要成就一番霸业,谋臣,就必不可少!
谋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刘备飘零半世,就是因为在荆州得到了一个真正的顶级谋臣诸葛亮,最后才成就了蜀汉霸业。曹操南征北战,荀、荀攸、贾诩这些顶级谋臣的作用也都无法忽略。
当然,并不是说,拥有了一个顶级谋臣,定能成就霸业。
像是历史上吕布,拥有陈宫;袁绍拥有田丰沮授、刘璋拥有法正,最后还是免不了失败。
不可能遽然打破,故而乱世之争,争得不仅是一线人才的文韬武略,实则还在比对后备力量的培养和锻炼。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顶级谋臣在争霸之途之中,其作用,确实是不可替代的!
中原一带,世家人才何其多也。荀、荀攸、郭嘉、程昱,这一些人,随便得到一个,都足够让人受用不尽。
毕竟,有些东西,若没有敏锐的观察力,这些东西是很难领悟出来的,更何况这里面还有对人性的认知。
而人性,恰好是这世间最难弄明白的事情了。
八百七十八 司马伯达
“在下唐突,阁下...还未曾请教姓名。”高郅想了想,挥手示意一旁剑拔弩张的骑兵退下,而后抱拳询问。“呵呵。”那文士微微一笑,道。
此人目光坦然真挚,无有一丝一毫献媚、讨好之意,也无分毫的畏惧怕死之情。
此时的他抖擞了一下衣襟,挑拨开那用木簪随意挽起的发束。
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当真有文士风采,至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加分的。
人啊,难免会因为这方面视觉的判断,影响到后续的选择,高郅也不能脱俗。
嗯,严格的说起来,高郅他又何尝不是因为对方给他的第一印象,所以才选择询问的?
说到底,东汉年间就是一个拼脸的时代,尤其是对官员而言,脸就是仕途的敲门砖。
官者!可谓是替天子牧民的,不但要求长得五官端正,行走之间还必须得有官威,正所谓汉官威仪吗!
所以要想当官,就必须得有一张出众的脸蛋。
武将必须长得威严,文官则讲究儒雅,而要想当皇帝,除了长得帅之外,还必须长得怪...总之就是要有特色,这叫有人君之像!
一个人的相貌对于他的事业到底有多重要,我们分析一下后来魏、蜀、吴三家的代表性人物,曹刘孙三人,就知道了:
刘备,身高七尺五寸,面如白玉,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喜怒不行于色;一眼看去就不是凡夫俗子,绝对的大富大贵之相,所以日后他当了皇帝。
孙权,紫髯碧眼,方颐大口,相貌异于常人;这位也是相貌非凡,尤其是一双绿眼珠,要说他是凡人估计都没人信,绝对的天生异像,所以日后他也顺利的当了皇帝。
曹操,身长不足七尺,细眼长须,姿貌短小;说白了就是个头不高,相貌平平,无甚特别之处,唯一的特点就是脑袋比别人的要大,所以他到死也没能称帝,相貌长得不压众,望之不似人君,这恐怕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综上所述,如果你长得仪表不凡,那算你上辈子高香烧的多,而且这辈子还得继续接着烧,因为有一张英俊的脸,你的事业就算成功一半了;反过来,如果你长得歪瓜裂枣一样,四处不受人待见,(大家可以参考一下那位凤雏先生,庞统就是因为长得丑陋,容貌奇古,所以面试四处碰壁,不但孙权看不上他,就连一向礼贤下士的刘备一开始对他都很冷淡)。
所以说,要是这个时候,一个人真的长得丑,那么对不起,不要怨天怨地,最多回家抱怨一下父母没把你生好,然后自己一定要努力奋斗,娶个漂亮的老婆,争取提高一下后代的基因容貌!
咳咳咳,言归正传,高郅很快知道了面前的这个文士的名字。
司马朗!
也许说起这个名字,很多人并不清楚,但要是提及他弟弟的名字,相信便是无人不知了,司马懿!
作为司马懿的哥哥,司马朗年同样不凡,少时就表现得很有见识。
其九岁时,有客人直接称呼其父的字,司马朗便对那人说:“轻慢他人的亲长,就等于是不尊敬自己的亲长。”那位客人因此而道歉。
十二岁时,便通过经文考试而成为童子郎,但是当时的监试官觉得司马朗身体高大强壮,怀疑他匿报年龄,便质问他。
司马朗回答说:“我的祖先代代以来的身材一向都很高大,我虽然弱小不敢和前人相比,亦有志气不会谎报年龄以求得不正当的名声。”
监试官因此觉得司马朗果然异于常人。后来董卓进入洛阳,诸侯们在关东一带起义,冀州刺史李邵住在野王,为避战祸,想搬迁至温县,司马朗认为野王和温县其实唇亡齿寒,而且李邵背负人民的期望却先行逃避,恐怕会造成民心动摇及骚乱。但是李邵不听其言,果然造生当地民乱,温县遭到劫掠。
之后董卓挟天子西迁长安,当时司马防担任治书御史,应该一起西迁,而司马防因战乱四起,因此要长子司马朗带着家人返回家乡温县,但是官兵认为司马朗想要逃亡,便抓住他去见董卓,董卓对司马朗说:“你和我已去世的儿子同岁,为何要背叛!”,司马朗回答说:“明公以高世之功德辅助天子,清除了宦官的秽乱,举荐了许多贤士,应该要虚心求教,考虑如何复兴治世。但是随着威德的隆重,功业的着大,而兵灾战乱却日渐严重,地方州郡有如大鼎煮沸一般,连京城的近郊,人民都不能安家乐业,因此要抛弃住家田产,四处流亡躲窜。虽然已在四方关口设置禁令,以重刑加以杀戮处罚,也不能阻止逃亡的风潮,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想回故乡的原因。希望明公仔细思考反省往事,那么名声就可像日月一般的荣耀,伊尹和周公也不能相比了。”董卓听完之后亦说:“我也有这种感悟,你说的很有道理。”
司马朗回到温县之后,带着家属成功地躲避了战乱。当年发生饥荒,司马朗召集并安抚宗族,代替父亲教训诸弟,因此司马家没有因为衰世而家业败落。
就连历史上,曹操任司空后,司马朗被辟为司空属官,又历任成皋令、堂阳长、元城令、丞相主簿、兖州刺史等职,所在皆有政绩,深受百姓爱戴。
他实施许多政策,都被百姓们称赞。司马朗在军旅之时,亦穿着简单的衣服,吃粗糙的食物,以身作则带动节俭的风气。
当时钟繇、王粲等人发表言论说:“只有圣人才能有太平治世。”司马朗则说:“伊尹、颜回虽然不是圣人,但是累积其人数世的治理,也能有太平治世。”
后司马朗与夏侯、臧霸等征讨吴国,到达居巢。军队中流行瘟疫,司马朗亲自去视察,派送医药,并亲自巡视士兵病情,给士兵们医治药物,自己却感染了疾病,因而病死,享年四十七岁。
留下遗言说:“刺史蒙国厚恩,督司万里,微功未效,而遭此疫疠,既不能自救,辜负国恩。身没之后,其布衣幅巾,敛以时服,勿违吾志也。”
八百七十九 司马八达
司马朗,绝对算得上是一名博学之士。东晋孙盛曾评价其:繇既失之,朗亦未为得也。昔“汤举伊尹,而不仁者远矣”。易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
由此而言,圣人之与大贤,行藏道一,舒卷斯同,御世垂风,理无降异;升泰之美,岂俟积世哉?
“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又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数世之论,其在斯乎!方之大贤,固有间矣。
再论及出身,其一样不容忽视。
司马朗所处的河内司马氏,正是汉末河内世族。
司马朗的祖父司马俊官至颍川太守,父司马防年轻时担任地方官员,历任洛阳令、京兆尹,年老之后转任为骑都尉,他对司马兄弟的管教相当严格,“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相处时态度很严肃。
司马家族的传承,无异于是要超出一般普通家庭的,光是在教育后代这一方面,就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
所以,此时的司马家族年轻一辈,皆为俊杰,后世更有“司马八达”之称。
“司马八达”指东汉末年河内名门司马家族兄弟八人:汉兖州刺史司马朗,字伯达;魏太尉(晋宣帝)司马懿,字仲达;魏太宰(晋安平王)司马孚,字叔达;魏东武城侯司马馗,字季达;魏鸿胪丞司马恂,字显达;魏中郎司马进,字惠达;魏安城亭侯司马通,字雅达;魏安平亭侯司马敏,字幼达。因其兄弟八人的字皆有“达”,于是并称为“司马八达”。
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传承,有时候是真的非常重要。
尤其是在古代,一个人是否能成就大事,其实他的出身来历同样重要。
刘备为什么见人就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曹操在当上丞相后也不顾自己的养祖父是宦官的事实,拼命往脸上贴金,硬说自己是相国曹参之后,还不是想给自己找个像样的出身吗!
说到底,汉朝依然残存着大量奴隶社会的影子,虽然已经没有了奴隶主和奴隶之间那种绝对的身份对立,但是在士族和庶族之间依然有着一条深深的鸿沟。
这两个阶级之间几乎不通婚、不来往,尤其是仕途这条路,几百年来完全被士族门阀牢牢把控在手里,纵使有些庶族出身的人才侥幸得到皇帝的赏识坐上高位,也不会得到士族阶级的认可。
东汉这个时间段,世家的底蕴和地位,还是相当强大与不可忽视的。
因为一个世家所涉及到的人脉、底蕴,都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在诸多世家相互联谊的情况下,更为突出。
即便是诸侯君王们,在一边忌惮世家底蕴的同时,亦是不得不,对他们多有倚仗。
当然了,这些也不归现在的高郅去考虑,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借着自己“熟识人才”的便利,多拉拢一些这个时候,还没有崭露头角的东汉人才。
“高将军这是...要回并州啊。”司马朗轻声的问道,没有过多的热情,脸上显得的平淡。
作为一名心怀天下的谋士,不出远门亦是要有着知闻家国天下事的本领。
更何况,这段时间里面,由于公孙瓒和袁绍二人率先打响的轰动战役,恐怕天下很少有人没有不关注幽冀方向。
司马朗对于这段时间里面斩杀麴义出名的高郅,自然也是有所关注。
正要说话,目光无意撇及侧翼,却见有数百白色精骑,于数息之间派好队列,全身散发着浓烈的杀气,无丝毫声响。
白马义从?
司马朗目光闪烁一下,面色重复淡然。
“乌桓更相告语,避白马长史”。
白马义从可谓是声名远播。白马义从是一支轻骑兵种,善射和机动性高是其最大优点。
每逢作战之时,白马义从总能轻易撕裂对方的防守,在大战一场之后又能扬长而去。
正因如此,白马义从,即便是在整个大汉,都算得上是享有很高的盛名。
再看其后,一名名士兵整齐的排列其上,一个个手持刀枪,腰杆笔直,神色端正严肃,看上去充满一股威武不凡的气势。
感受着那股弥漫在四周的金戈杀伐之气,司马朗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同样感受到杀伐之气的,还有之前出声的持弓壮汉,也是如今司马朗的护卫长。
那员执弓的壮汉,踏前一步,雄壮的身体,凶狠的脸庞,如猛虎的一般双眸,充满了一股可怕的威慑力。
“哈哈,阿力,你不用跟着了,有高将军在,我无忧。”司马朗见状确是笑了笑。
高郅这时仔细看了一眼那执弓壮汉,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惊讶,虽然还没有交过手,但对方体内传出阵阵恐怖煞气,还是让他能清楚感受到对方的不凡。
那人听到这话后,微微点了点头,停在了原地,当目光依然注视着高郅。
司马伯达又抬头微微眯了眯眼睛,目光在高郅的身上停顿了一下,上下打量一番。
为将者都有三好,一是神兵利刃,二是宝马良驹,第三就是盔甲!这三样东西可以说是武将在战场上安身立命之根本。
从这方面,也能看出一些将领的性格本领。
“高将军不愧是万军从中斩杀麴义的猛将,闻名不如见面啊。”司马朗打了个哈哈,笑夸道。
“先生过奖了,不知道先生可愿去并州做客?”对于司马朗的夸奖高郅微微一笑。
若是之前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被曾经在历史上青史留名过的人物如此夸赞,高郅或许是会欣喜若狂,洋洋自得。
不过,随着在东汉呆的时间越久,遇到过的“三国名人”越来越多,高郅他也是能够以平常心看待了。
毕竟说起来,如今已是身在其中的高郅他自己,日后未尝不会是青史留名!
所以他并不在意,不过确也是直接向司马朗,发出了邀请。
并州?
司马朗微微一笑,眼眸之中,闪过思索。
他在思考分析并州的可行之处。
八百八十 望气之术
要知道,有才之能士,皆能知晓,乱世之中,若欲成就大业,必先要觅一王霸之地为根本,尔后养精蓄锐、徐图天下。袁绍凭借四世三公的巨大威望,使得懦弱无能的韩馥主动放弃了冀州,随后以冀州为根本,一步步统一四洲之地,完成北方一统。
曹操占据兖州,中原之腹,四面受敌,然其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尽天时,随以兖州为起点,渐渐侵吞八方各州。
刘备以汉室宗亲之名,借荆州之繁华,培养自身势力,最终冲入益州,以王霸龙兴之地,完成帝王之业。
孙策跨过长江,霸占江东六郡,以长江为天堑,水军屏障,养精蓄锐,等待时机而出。
这几位在东汉末年有着莫大名气和代表性标准的枭雄,每一位都是先寻求发展之地,稳定根基之后,在缓缓扩张自己的势力。
正如后世元末明初的大儒朱升,所提及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之三策所言那样。
一个稳固的根基,才是一个志在于争霸天下的王霸势力真正的倚仗所在。
须知根基不稳,打下再大的领土,也是如水中之银月,虚幻的不值一提。
如今北方的局势基本开始稳定下来,公孙瓒已然被袁绍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曹操也被吕布打得撤出司隶。
放眼天下,北地诸侯,除了冀州袁绍,就是并州吕布!
诸如司马朗这样的人才,自然能够看透动荡的局势。
毕竟,如今天下动荡不安,曾经辉煌过的大汉,现在不过就如同一颗老树,生长了四百多年的沧桑老树。
直到有一天,这颗树不再结果,它的身体里出现了虫子,慢慢地枯萎了,满树的枯枝,已经奄奄一息了,不可能再活过来了……
这种时候,其实说起来也就只有两种选择。
一是拿起刀,为其进行修剪,为它除去枯枝,除去害虫,让其继续苟延残喘的过上几年,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般的暮色生涯。
二则是当断则断,一针见血,...彻底的劈砍树枝,断其**,切其落色,重新“种植”!
毕竟,一棵真正已经腐朽的枯木,无论你怎样给它施肥,给它浇水,给它除虫,它都不可能活过来了。
也许大汉曾经是有机会得到救赎,往前挪望二十年,三十年,那个时候要是大汉有一位明君在位,再辅以能臣佐之,未尝不是没有机会能够复兴。
但绝对不会是现在,现下的大汉,已经没有扶持下去的必要了。
或者说,已经被勾起野心的天下诸侯,已经不再有多少热忱去付出在所谓的“匡扶汉室”的口号上面。
天下有志之士,也自然看得出来这一点。
司马朗,自然并不是一个迂腐的保皇派,对于汉室,他也不会有什么效死忠的可笑想法。
他的看法与他那位自幼不凡的天骄弟弟一样,天下当乱需重扰!
乱世当以乱世法。
既然老树腐朽了,如果不将这朽木砍倒,种上新的树,那种树人的子孙只怕再也吃不到果实,只能对着那朽木感叹了。
想到这里,司马朗的眼神,蓦然一凛。
双眸之中闪耀光芒,视线横扫,挪移到眼前的众人身上,开始施展某种术目。
此之术,古称观气!
孟轲在《孟子尽心上》曾云:“孟子自范之齐,望见齐王之子,喟然叹曰: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夫非尽人之子与?”
简单点说就是地位和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修养和涵养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素质。
司马朗的目光神炯,正饶有兴趣得望着四周。
此时此刻,精骑众人的血气汇聚,在司马朗他用特殊眼法观望过去的时候,仿佛有一片片赤血勾连,阳刚异常,仿佛是火烧云,又好像是薄雾纱。
观气之法,知有内视,预测天气,看穿对手气机,窥得三才之变(天、地、人)等神奇功效。
这种术法,乃是通过锻炼,使人对自然,加深了解,锻炼人体感知,提高人体对事物的感知能力。使人能够凭借敏锐的感知能力预判人、事、物的发展趋势和走向。
一般来说,多用于民间术士,法师观地理阴阳,查吉凶祸福,千里望气就可以知道。
司马朗也是得益于他那位弟弟的鸿福,才习得此术,也颇有心得。
正所谓,天有天运,地有地运,人有人运,每个的吉凶祸福都和气运息息相关。
有的人能够位列三公,有的人贫贱一生,固然有能力的因素,但是更多的是气运所致。
气运旺盛则尊贵,气运衰败则贫贱。
中国人常说气运,但气运却并非一种命定论。
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世间万物,于一大化生万变,是规律而非命定。
气运,气运,若把此两字分开,便是气数与命运。
尤其在时代黑暗,社会动乱,乃及个人遭遇不幸、困难、挫折、失败时,总喜欢说到气数与命运。
然而,这“气数”与“命运”两观念,却不能简单地说是中国世俗的迷信。
气既是极微相似,必积而成变。所谓变,只是变出许多的不相似。那些不相似,则由所积之数量来。
所以常人说气数,此数字即指数量。
气之聚,积到某种数量便可发生变化,其积而起变的一段过程则称化。
如就气候言,一年四季,从春到夏,而秋,而冬,这是变。
但这种变化是以渐变,却不以骤。并不是在某一天忽然由春变夏了,乃是开春以来,一天一天地在变,但其变甚微,看不出有变。
正如春天,不会忽然地变成了夏天,只是一天天微微地在变。
此种变,则称之为化。
等待此种微微之化积到某阶段,便忽然间变了。
到那时,则早不是春天,而已是夏天了。
普通人的生命过程也如此,由婴孩到幼童,从幼童到青年,从青年而壮年而老年而死去。
也不是一天突然而变的,还是积渐成变,此积渐之过程,则亦只称为化。
因此一切现象,乃在一大化中形生出万变。
八百八十一 讨要兵符
观气术起源于我国古代的望气之法,其内容虽稍有不同,原理却大致相通,只是观气术多被用作观望运相,望气之法则多被用作带兵施政。望气之法,其实是根据云气的色彩、形状和变化来附会人事,预言吉凶的一种占卜法。
凡望气,有大将气,有小将气,有来气,有败气,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吉凶。
《吕氏春秋明理》有说:至乱之化,君臣相贼,长少相杀,父子相忍,弟兄相诬,知交相倒,夫妻相冒,日以相危,失人之纪,心若禽兽,长邪苟利。其云状有若犬、若马、若白鹄、若众车,有其状若人苍衣赤首不动,则名曰天衡;有其状若悬釜而赤,其名曰云;有其状若众马以斗,其名曰滑马;有其状若众植华以长,黄上白下,其名蚩尤之。
气的吉凶,一般可以从颜色上分辨。各个方位气的颜色是:东方属木,气为青色;南方属火,气为红色;西方属金,气为白色;北方属水,气为黑色;中央属土,气为黄色。
通过观气之术,一个人有诸内必显诸外,因此会形成不同的气场。
气色光明则发兴,气色暗淡则败落。气呈红色则巨富,气呈黑色则有祸,气呈紫色则大贵。
善于“望气”之人,必有术目做基础,练功时瞄准目标的远处,半阖双目入静,似看而非看,目注而达心,久而久之,自然可以看到一种冉冉升腾,薄轻飘渺的岚雾。
这就是大自然的环境之气和阴阳内气相沟通的气,也称之为晕。
观气术,其实早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在先秦的许多典籍中均有望气活动的记载。
《左传》哀公六年,记载天上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
《史记》上说秦始皇时,有精通望气术的人说:“五百年后,金陵有天子气”。于是秦始皇东游,以厌之。
《史记孝武本纪》载:“入海求蓬莱者,言蓬莱不远,而不能至者,殆不见其气。上乃遣望气佐候其气云。”
就连昔日项羽的谋士范增说刘邦:“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彩,此天子气也。”
先秦、秦汉时期,望气术已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
《汉书艺文志》记载汉代尚有《别成子望军气》、《常从日月星气》等望气专书,可见当时望气术的兴盛。
观气,也可观相。
人的相理主要是先天遗传的状态,例如一个人的脸型、肤色、头发、骨骼等基本是爹妈给的。
因此,与人的出生八字一样,相理是盖棺定论的,它自然而然反映出人一生的基本状况。
既然这样,为何有“相由心生”一说呢?
其实,“相由心生”的“相”主要不是指脸型、肤色等,而是指人的“气”。气是人受到疾病、环境的影响所产生的反射,所以气色时时刻刻都可能改变。
气色与眼神需综合观察,气色好时,表明五脏六腑的运作较佳,能够推动血液正常循环,皮肤因为获得充足的营养,能散发出强壮明亮的“气”,头脑也就随之清晰灵活。
一旦精神、气色俱足,眼神自然明亮清澈。但精、气、神呈现的比重因人而异。
例如说“印堂发黑”,其实是由于气有滞碍,需连同精气的状态与眼神的明亮度一起评估,并非只是印堂一黑就会大难临头。
观气,看似一个很玄乎的事情。
任何事情、任何人都生活在有诸内必显诸外的规律当中。
因此当你的心境足够安静时,便能很轻易地感受到不同人、不同场合的气场。
人一旦能够感受到这个的话,则自己的行动会比一般人灵敏、准确得多。这或许是懂得观气的好处。
对此,司马朗亦是深有体会。
当然了,所谓的运气是一方面,一个人未来的成就再大,如果现下却没有一个足够强大的实力,那也是建在沙滩上的建筑,经不起任何风浪。
毕竟,没有成长起来的天才,是不能也不配被叫做天才的。
诗仙李太白也是先天气运不足,年轻时被盛名所累,曾经数次出仕,数次都遭贬黜。年近中年,还是一介白身,生活潦倒。
如果不是后来诗词歌赋流传千古,恐怕也不过岁月洪流之中的一粒尘埃罢了。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古如斯。
“将军所言前往并州之事,伯达有所考虑。”略微想了想,司马朗背负双手,笑吟吟得说道。
“不过,一则路途不近,二则伯达自幼心气高,如果将军想要在下加入,在下可是做不得刀笔小吏,所以...在前往并州的路途中,在下想先向将军讨要这数百精骑的兵符,倚为指挥。
当然,到了后,自会奉还。”
“兵符?”高郅微微一愣,望向司马朗的目光不禁闪烁,在思考司马朗这样说的用意何在。
别看兵符就是用青铜或者黄金做成伏虎形状的劈成两半的令牌,它却一直都是兵权的象征,在古代曾经至少有一千年凭借兵符调兵的历史。可见兵符的重要性。
“只认兵符,不认人”这句话的真实意思就是,只认君主的命令,而不受其他任何人意志干扰的意思。
当然了,“只认兵符,不认人”所表达的意思,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随便一个人拿着兵符就可以调动军队。而是保证君主或诸侯在传达命令或者调动军队时,他的话不被篡改、不打折扣地被执行时,用到的一个凭证,这便是兵符。
也就是说有个原本不属于这个部队的人来调动军队。
他说君王或者诸侯说了,你们要到哪里哪里集结,准备做几级战斗准备。那怎么证明他是代表君王或诸侯的意思呢?
那就是拿出兵符,和军队里将军掌握的另一半匹配,匹配成功了,确保是真的无疑了,大家就都会听他调遣了。
一定意义上来说,兵符存在的意义是必要不充分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兵符是调不了军队的,但绝对不只是靠虎符就可以调动军队的。
八百八十二 自荐
当然,所谓的不见兵符不调兵的说法,虽说是有些偏移的,但是却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它的重要性。说起来,乱世之中,能够调动兵马的兵符,到底还是重要的。
不说别的,如果没有将领明确的指挥,在战乱时,事从紧急之下,谁又会在意持握兵符的人,是不是自己认识或者熟识的人?
一旦真的有人持握着兵符,想要使坏的话,其实还真的能够做出许多的事情的,尤其是在持兵符的人并非庸才的前提下,更为如此!
所以对于司马朗突然提出的要求,高郅先是一愣,而后便是眼睛微微一眯。
不过,想了想,高郅还是有所决断。
毕竟,对于司马朗此人,他自是非常看重的。
毕竟,天下之大,士林士人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然而真正的有学之士却是少之有少。
更有甚者,真正的评论起来,那些能当上官吏的人,是否有才华说不准。
但是其在当地,必定颇有声望,这就与当代的人才举荐制度有关系。
中国历代选拔人才实行的制度不同。
汉朝实行察举制度。西汉以举荐贤良为盛,东汉以举荐孝廉为盛。被举荐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照等级高下授官。到了汉末,其弊端越来越明显:“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举荐的秀才,居然不认字;举荐的孝子,竟然不和父亲同住。
正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在这个时候,陈群还没有提出来九品中正制,东汉的天下,施行的还是察举选才。
不过,寒门士子与士族之间,依旧存在了一条天沟,仿佛天下格局有着士不出寒门,文不出士族的说法。
士族子弟名门大阀,一般来说基本不会与寒门子弟有什么接触,同时他们也会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与寒门多接触,免得脏了自己的高贵。
士族不会出于寒门,自从东汉以来,这隐隐约约就变成了一个潜规则,就算寒门出了才华横溢者,也会被士族及时发现,从而纳入士族中,脱离寒门,故而文不出士族!
这个时代与后世截然不同,甚至就连取名之上,都有着各种的忌讳。
再则,至王莽篡权至今,名字,二字为贵,三字为贱。
士族的人,基本上都是二字名,而三字的却大部分留存于最底层的百姓中。
寒门中少但却是有,士族不与三字者相交谈。
即便是那些出身行伍的武将,都是取二字,例如关羽、吕布、董卓等等代表人物,可想而知,二字与三字之间的区别。
当然扯远了,言归正传。
高郅从思索当中顿时回过了神来,微微吸了一口气后,平复了一下心境。
既然遇到了司马朗这个人才,他便不打算放过了。
世家固然是乱世的起因和后世即将发生的一切的诱因,但世家也是这个时代的管理者和创造者。
世家对于这个时代的贡献也是毋庸置疑的。
过去的世家先辈们带着百姓开疆扩土,管理天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理所应当的可以享受这个天下。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的他们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失去了先辈的进取之心,将目光局限在了这个大汉之内。
失去了目标的他们只能本能的壮大自身,通过掠夺土地和知识维系自己的强大和高高在上的地位。
无法开拓,他们只能选择强大自身,从这个大汉帝国身上吸取营养。
上层人物,醉生梦死,奢靡无度,而下层人物,易子而食,面黄肌瘦,生不如死,大部分如行尸走肉,混混噩噩!
这一个吃人的社会,就是如此的现实。
想着想着,高郅他的眼神突然渐渐凝聚了起来,身上的气势瞬间锐利非常。
一边想着,高郅的内心却是一边叹息不已,他有点领悟那所以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何种道理。
可这不是他一个武人的身份,就可以改变的,大汉这么多年都在这一个怪圈中打转,始终脱不了出来,不知道要经历多少人流血牺牲,才可以换来真正的和平!
“将军?将军?”
司马朗好整以待,双眸如同平静的湖水,不掀一丝波澜,但蕴含在其中的神韵却让人不敢小觑。
只是单纯的因为被高郅这样直直盯着看,他心里可是有些不舒服,虽然不少的人以好男风为雅事,但他可不想沾染上这个中看似风雅,其实怪异非常的东西。
高郅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这样直直盯着人看,的确是有些无礼。
“抱歉,一时想事情,想入神了,有多无礼之处,还请见谅。”高郅双手微微一抱,冲着司马朗施礼道歉。
高郅的态度,也让面前的人心中舒坦了不少,看向高郅的眼光更是欣赏,这样进退有据的武将,着实是少见了。
“无碍,人之常情,难免。”顿了顿,司马朗将话题继续放回到方才,该出头的时候,他自然要第一个冒头。
当然如果说该缩头的时候,也要及时的缩头。
至于说对于自己提出来的建议是否会被高郅他所采纳的这个问题,司马朗显然并没有太多的担心。
一举两得之事,稍微想一下,该如何去分析这其中的利弊得失,想想就晓得。
更何况,谈条件吗,如果对方真的不答应,大不了再改改,换一个同样有益于双方的要求,又未尝不可。
毕竟他所谓的求学,如今也不过是想要借助一个“平台”,来供给他自己施展拳脚,展现所学的知识罢了。
毕竟,心中有大志的他,所求的乃是大治之学,学的乃是名师之学!
前者乃是从天下中学习,后者乃是从名师名师中求学。
前者学的乃是大治之学,后者学的乃是治理大世之学!
虽然看似相同,但却有着不同之处!
这前者深入民间,了解民间疾苦,总会多出几分人情味,若是只有后者的话,则考虑的是纯粹的利益得失,从而丧失人情味。
八百八十三 不负韶华
稍稍考虑了一下,高郅到底还是决定答应司马朗的要求,毕竟,人才难得,遇到了那就不要放过。不是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人生总是充斥着惊喜。
说起来,从一开始,高郅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次准备回并州的途中,居然还能碰上这样的人才,心中有些激动。
东汉末年,无数热血映耀,悍勇武将,鬼谋智士,一个个纷纷在这个大舞台上留下自己的精彩的一笔。
吕布的武,关羽的忠,诸葛的妖,贾诩的毒等等,一个个都是让人铭记深刻。
诚然,相比起那些脍炙人口的三国名人,司马朗的名字看上去就要显得有几分黯淡无光。
但是,人家历史上也是坐上大官的人才,更是有个耗死诸葛亮的弟弟,司马家族也最终站在蜀吴魏三国巨人的肩膀上,建立了晋朝。
而且,通过交谈,也是能够判断出一个人的才华。
有的时候,在某件事情上面,不同的人发表一样的言论,给人的感受却是容易有些不同。
有些人说这话,却让感觉此人虚伪,但有些人说这话的事情,却让感到一种如沐春风,一听就知晓此人话皆发自肺腑。
此刻,高郅眼前的司马朗,就是属于后者,丝毫看出一丝的矫揉造作,满满的都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仿佛满满的皆是真心。
或许他的弟弟司马懿,更是大才,但是相较之下,高郅更放心司马朗。
“伯达先生的要求,高某认同了,这便是兵符,先生收好,此次能够遇到先生这般大才之人,也算是收获了。”
“将军言重了。”
“伯达先生之才,在下有所耳闻,今后也是多多关照。”
高郅斩钉截铁的说道,司马朗闻言浑身一震,听其言,看其色,不似作假,不似阿谀奉承之辈,但却不知眼前的年轻将军为何会如此的肯定。
“承蒙兄台看得起,我必定铭记。”
不过,有人称赞,有人打心眼里看得起自己,司马朗他的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
毕竟,人生在世,谁不想出人头地,受人尊敬,谁又不想名留青史,流芳百世!
正如那些武将渴望着能够征战沙场,建功立业,封狼居胥,名扬四海。
文臣谋士,同样渴望着能够书写自己的传说。
正所谓士子重名轻利,名声为重,至于利益不过是附带的产品,在这个时代名声就代表了一切。
名声重于一切!
争名夺利!
这四个字说的是人事常态,但更适合比喻士林中的关键,但就如同字面上的意思,争名为先夺利在后!
功在千秋,名留青史,本来就是他这等人一生所追求之事。
作为文人,一个年轻人要如何出名,要么如同荀陈群那样由当世名士点评,有汝南的月旦评或者是南阳的那些名士进行一番点评都未尝不可。
但要名士出手,要么是名门豪族,要么就是出手阔绰,不然要让人免费替你点评赏析,简直是异想天开。
要么,就是通过实施政策,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
名仕点评,作为河内司马家的嫡系,司马朗他自然不差,不过,在实践上,他倒是需要做出一番功绩来。
乱世之中,文人出仕,无非便是投奔一方诸侯。
相当于将自己作为资本,投资押注,这个时候,靠的便是眼光与运气了。
一步错步步皆错,一步先步步先!
毕竟,投资押注,本来就是一个赌博的行为,要么一错错到底,要么领先与人,走到最前头!
接过兵符,司马朗目光看向那些精骑。
此时正一个个站立整齐,均以右手捶胸行军礼。
这个倒算得上是军营中的规矩,自从汉文帝巡视细柳营,名将周亚夫说出那句:“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的名言后,汉军之中大都是行军礼,只有极少数的人或者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行跪礼,比如身份差距太大,或者跪地请降……
既然如此,那就先试试吧,并州吕布!
甩了甩乌黑茂密的头发,司马朗那一双湖水般清澈的朗目中,光芒四射,配合着身形修长,当真是从容不迫仪表堂堂。
所谓的人靠衣装马靠鞍,便是如此。
一个人身上的气质,有些时候委实是会影响一个人对于此人的看法。
一个人要是动不动就表现出痞子样,不三不四的样子,就算再穿怎样的华服,也不能掩饰他的庸俗。
但要是一个周身上都流流露着一抹智慧通达,彬彬有礼的书生样子的话,无论他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他人第一眼看到,心中就会觉得此人是书生,是个真正的读书人。
一个人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气质,往往则最能体现这个人的本质!
“既然如此,容在下修书一封,呈递回家,便即可动身尔。”整顿衣容,司马朗向高郅拱手。
快慢有致的步伐中,快一分则失态,慢一分则失礼,不快不慢则刚刚好,恪守礼仪!
所谓‘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不正是这个意思。
让随行下人取来纸墨,司马朗也不嫌弃地面脏,跪坐在一处石板前,毛笔在砚台中吸满墨水,显得格外的饱满圆润。悬腕提笔,横平竖直,一笔一画,距离都是一般无二。
他写的很慢,甚至还比不上一个刚刚学会写字的幼童,但是一笔一画,铁画银钩,力透纸背,给人一种铮铮铁骨,力度森严的感觉。
一时之间,高郅的耳朵里只有笔尖划破白纸的唰唰声,一行行体悟,仿佛金石一般透过纸张镌刻在纸张之上。
提起毛笔,挥毫泼墨,笔走龙蛇,毫无停顿,竟然是一气呵成。
一个个文字落于纸上,好似鼓槌敲打在鼓面之上,发出轰轰的响声。当最后一个字落在诗筏上,一个个字共振起来,仿佛是百面战鼓齐鸣。
不多时,一封书信洋洋洒洒而成,交给家仆,快马而去。
“走吧!”
司马朗起身与高郅转头一笑,两人一前一后,奔驰在宽阔的大地之上,如两只空中雄鹰一般,似要展翅飞向天空一般。
韶华易逝,要不在这大世上走上一遭,谁能心甘情愿的离去!
八百八十四 河内司马氏
在经过一番商讨过后,派家丁往返寄回书信的司马朗,最终还是选择答应高郅的邀请,正式决定,出仕于并州势力,跟随在高郅的麾下,也算是初步的加入到了吕布的麾下。至此,高郅算是为吕布拉拢到了两个世家才子,荀家、司马家,而且,还都是势力放眼大汉都数一数二的家族。
要知道,此时的汉末豪强横行地方,牢牢把控着清议、学术、乃至于仕宦之途。
光武皇帝仰南阳、河北等豪强之力方才中兴汉室,虽屡有抑豪强兼并之策,但还是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地方豪强势力的膨胀。
东汉是依靠豪强地主而建立起来的政权,逐渐形成所谓的“衣冠望族”(世代做官)或有名望的姓族,散布在各州郡。在反对宦官的斗争中,他们互通声气,互相支持。宦官失败以后,士族内部的矛盾便加剧了。
士族势力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断强大,直接威胁到了皇权,于是东汉才屡屡出现皇帝亲近阉宦,特许宦官干政以打击士族的局面。
宦官与士族的权力斗争延续了近百年,最终以士人出身的袁绍带兵入宫杀尽宦官而告终。
只是这么一来,朝局平衡被打破,士族在没有了宦官等宿敌之后,开始了内部的争权夺利,由是造成了董卓入京收拾朝堂的结果。
董卓起初也是选择与袁氏合作,四处征召,也是希冀士族能给予他政治上的支持。
只可惜董卓出身边鄙,家世不显,被排斥在士族圈子之外,任命州郡的士子也屡屡背叛。
尤其在信任的士人伍琼、周毖屡次哄劝董卓礼待士人,征召士人为官,却导致士人就任地方后起兵反叛后,董卓便撕破了脸,公开与关东士族为敌。
这也是东汉两百年、灵帝驾崩期年之间所发生的前因后果。
一啄一饮,皆有定数。
世家的强大,在东汉末年,是非常显著的。
荀家就不必多说了,单说说这河内司马家。
司马,是周朝的官职,掌管全国兵马的大元帅。所以司马氏,是以官职为姓氏的世家。
上古时有人重黎,为司掌天地之官,唐尧曾抚育重黎之后,同宣王时,有重黎之后程伯休,官至司马,执掌国家军队,佐政辅国,权势重大,程伯休父克平许方,立下大功,周王室允许他以官职为姓,其后遂成司马氏。
九曲黄河,绵延万里,因长河而得名的地方更是数不过来,知名的就有河套、河西、河东、河南、河北……
河内,就是汉代河内郡,也是司马家族的根基之地。
按照司马懿本人的说法,他们这支司马氏郡望在河内郡,起源是秦末反秦战争中的赵将司马卯。
在反秦战争中,赵将司马卯平定当年殷商旧地,颇有战功,项羽封其为殷王,王河内,都朝歌。这里的河内不是越南那个河内,而是今天河南焦作。
汉高祖二年,刘邦兵出关中,东向与项羽争衡天下,从临晋渡过黄河,攻下河内,俘获殷王司马卯,置河内郡。河内郡的疆域规模在秦汉时期一直保持稳定,基本上没有变化。
从地理位置而言,河内处于天下之中,南倚黄河,北缘太行山脉,山河所围,交通便捷,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东汉光武帝更是据河内为根本之地,进而争衡天下,完成了东汉的中兴。在政治文化上,河内是殷人故地,自先秦以来一直是中原文化的中心之一。
河内郡为殷商故地,民风彪悍,尚任侠,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此地民风“任侠为奸,不事农商”。
两汉时代,中国文化经历了一个由武转文的变化过程,河内郡也不例外。司马氏自认赵将司马卯为先祖。
而司马氏先世中,较为可靠的人物是司马懿的高祖司马钧。
司马钧,是司马的第八世孙,官至征西将军;其子司马量,官至豫章太守;其孙司马,官至颍川太守;重孙司马防,历任洛阳令、京兆尹;司马防有八子,次子为司马懿,八子俱是名士,因每人的字中都有个'达'字,故时号'八达'。
司马钧的事迹散见于《后汉书》各处,综而言之,司马钧在永初元年以从事中郎的身份,随车骑将军邓骘出击西羌,其后司马钧的仕途似乎颇为顺利。至元初二年司马钧再次出现于史籍中时,己经是以左冯翎行征西将军的身份,都督诸军攻打先零羌。
但在此次战役中,司马钧却因战场渎职而下狱自杀。
西北羌乱是东汉一代之大患,而从所见的司马钧事迹而言,其主要活动都与平定羌乱有关,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并未发现有沾染儒风的迹象。
加之其传说中的先祖为赵将司马卯,或许可以据此推定司马氏家族前期更多的是一个军功家族,儒业非其所长。
但是,最迟到司马钧孙子司马时,河内司马氏家族己开始受到了儒学传统的熏习。
《三国志司马朗传》记载:“朗祖父,字元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
从博学好古,可以看出司马已经成为博学儒士,而倜傥有大度,则说明其家族的豪侠底色好在身上。
司马氏家族在河内郡非常有势力,所以《三国志》还说了“乡党宗族咸景附焉”。
但值得注意的是,司马氏家族虽然“由武入文”,但其家族风貌与两汉传统的经学世家尚有不少区别,所尚之学亦非狭义的经学。
汉儒治经强调师法,重视章句之学,专守一经,累世相传,形成了许多世守一经的经学家族。
也是算得上司马家族的一种转变。
当然了,转变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变化的,即便开始转变,司马氏家族依然存有地方豪族的色彩。
清素儒者可自守而不足以聚众,而司马氏却是为乡党宗族所景附,能为众心所服者往往需要将略与财力,这正是地方大族的基本特征。
八百八十五 宗氏
当然了,司马家在河内的地位,确实稳固如土皇帝,不过,他们的统治,不在于地主土豪地那种压迫,而是润物细无声的掌控。比起对地方的控制,他们更注重的是文学与名声的培养。
说起文学,东汉经学世家的产生与经学在汉代,特别是东汉的兴盛发展密切相关。
在东汉经学传授提倡“家法”,并由此逐渐形成“家学”,累世传经,汉代提倡通经取仕,这样经学世家与入仕结合,由累世经学而至累世公卿,最终形成了经学世家。
比如说汉末著名的汝南袁家治《孟氏易》,弘农杨家世代治欧阳尚书。
可以说在东汉顶级的家族必须是治经的。
相对而言,汝南袁家的名声不如弘农杨家。
颍川荀家的名头,就一定能够压颍川陈家一头。
河内司马氏,同样做到了郡内翘楚。
司马家族博学好古的风气与专守一经的经学世家存在着学风新旧的区别。
司马氏家族与汝南袁氏、弘农杨氏这些典型的汉代经学世家有所不同,也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将司马氏家族视为东汉后期兴起的新兴文化家族似乎要显得更为合适。
一方面来说,在文化特质上,司马氏家族,属于东汉新兴的文化家族,崇尚博学兼通,经史并重,体现出东汉学术的新风气。
另一方面,在社会地位上,司马氏家族则是东汉末年至魏晋时期河内的地方大族,其婚烟、交往网络皆根植于地方社会,与河内乡里,亦是有着密切的联系。
说起来,司马氏家族能在汉末的乱世中崛起,正是借助了乡里评论以及四方名气的培养,获得名士的称誉,最终跻身曹魏的政治名单之中,登上中央的政治舞台。
司马懿出身于这样一个学术与政治资源都很丰富的家族,日后成为权倾天下的权臣,三代经营,最终夺取曹魏政权,也就不难想象了。
相比较司马氏家族的雄厚家族资源,开创魏国的曹氏家族其实相比起来要寒微的多了。
陈寅恪先生曾经把司马氏夺取曹氏政权解释成为儒家豪族夺取非儒家寒族的集团政治斗争。
纵观历史,司马懿本人从建安十三年以曹操丞相文学掾的身份初登政治舞台开始,在曹魏政权中先后历仕三朝、两受顾命,并于正始十年发动高平陵之变,独揽朝政,为司马氏代魏奠定基础。
而论起来,司马懿出身于河内的地方大族,在曹魏政权中初期的活动,也得到了河内在朝势力的帮助。
毕竟一开始,在曹操时代,司马懿在政治上并不引人注目,也未能获得重用,这主要是由于其加入曹操集团的时机偏晚,当时曹操即将完成统一北方的大业,其政权吸纳人オ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没有给司马懿留下多少施展才华的空间。
当然,随着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司马氏家族的交往圈与婚姻圈,也同样水涨船高,随之改变。
后期的司马懿他长期在中央的仕宦生涯,大大拓展了他的人际网络,与曹魏亲贵密切的交往、共事、联姻关系,使得司马爵的权势网络深深地植根于曹魏政权的内部,形成了“三祖之寓于魏世”的特殊政治局面。
也正是通过司马懿数十年仕宦生涯的经营,其在曹魏政权中积累了广泛的人事资源,并与川荀氏、陈氏这样具有全国性声望的政治家族建立了关系,其婚烟网络也突破了乡里地域的界限,先后与泰山羊氏、东海王氏这样的两汉名族经学世家联姻。
这一权势网络的编织形成,标志着司马氏家族从一个地方性的大族逐步成长为在曹魏政治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政治家族,司马懿在曹魏政权中所积聚的力量对于魏晋之际的政治变化具有深远的影响。
不过,司马氏家族的发达并不始于司马懿,而是从东汉初年就开始了,强大的地方势力资源加上儒学的学术地位,再加上精明的政治抉择,导致了司马氏家族日后的崛起,也成为司马氏家族日后绵延发展的重要原因。
司马朗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得出来,家室之优势。
大声无音,大象无形。
说起来,除却荀攸之外,司马朗算是高郅招揽到的第二个气质型美男了。
这也侧面体现了他们二人的博学,一个人长时间的浸润之后,不由自主整个人的气场就彻底变了。
一个人的气质,跟其处的环境教育,真的是息息相关的。
打一个不大恰当的比方。
十九世纪末正是满清王朝的尾声,而与此同时,我们的国家的文明,因为闭关锁国的错误政策,还依旧处于最落后最愚昧的状态。
当时有些先进人士先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离开了清朝,前往西方留学。
这些人在西方学习工作生活了十几年,然后返回了国内。
那个时候清朝已经灭亡了,中国进入了北洋军阀统治的时期,依旧是落后愚昧的。
这个时候,这群先进人士的精神面貌是完全不一样的,隐隐有一种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感觉。
这就是先进文明带来的精神气场。
当然,随着其后数十年来的改革创新,国家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尤其是进入了新世纪,从海外留学归来的人,除非世界的顶级名校,否则已经没有什么优越感了,因为这个时候,我们的人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同样的,正所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文士的交谈圈也只可能会是文士,而不是屠夫,因为谈不来。
司马氏和其他世家,同样有着紧密的联系。
如果我们尽可能地撇开晋代史臣所欲提供给我们的历史虚像,考量司马懿进入曹魏政权之初的种种细节,则可注意到在曹操征辟司马懿一事中,起了关键作用的是曹操的重要谋士荀。
正是是在他的举荐之下,司马懿才得以被曹操辟举为丞相文学掾。
司马氏与荀氏在政治上结合,对于魏晋时代政治局势的转折具有重要意义,而与荀氏家族的交游,是司马懿初登政治舞台后最重要的收获之一。
八百八十六 文谋
中国有句古话:“胜者王侯败者贼寇。”纵观历史,往往军略政治,胜,往往胜于谋略;败,也往往败于谋略。
由此也就产生了“谋士”这一特殊的社会阶层:学识渊博而不屑于吟诗弄文,足智多谋而不屑于玩弄诡计,成就大业而不屑于贪图小利。
他们善于谋划军国大事,热衷于成就一番安邦定国的大事业,同样也大多善于谋划自己的身后之事,能够做到功成身退,善始善终。
各方诸侯麾下都有为其出谋划策之人,从广义上说这些人都可以称之为谋士,其中出类拔萃和出谋划策的主要人物则可被称之为谋主。
简单点说一个诸侯麾下谋士可以有很多,谋主则可被视为首席谋士,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要珍贵得多。
自古以来,如果在争霸的道路上,能够拥有一个好的谋士,往往可以有一个不错的开端,甚至再加上几分运气,就能成就一番新的天地。
往往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比如说春秋时期,那个时候特别有名的管仲,张仪和苏秦都是特别有才的人,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可以导致这个国家能否覆灭。
再看东汉,沮授和田丰是袁绍麾下最重要的两位谋臣,但是堪称袁绍首席谋士和谋主的当属沮授无疑:两人原先都是冀州牧韩馥手下谋士,虽然能力出众但却未能真正得到重用,直到袁绍入主冀州后才受到袁绍重用。
相对而言袁绍更为重用沮授:首先,沮授一来就高屋建瓴地提出了平定河北的策略,这个相当于诸葛亮的隆中对和鲁肃的榻上策,袁绍日后平定河北基本上都是按沮授提出的策略一步步进行;其次,第一个提出类似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也是沮授;最后,袁绍封沮授为监军、奋威将军监统内外,封田丰为别驾,从地位上看,田丰也不如沮授。
历史上吕布袭取兖州和纵横徐州,麾下的谋主是陈宫无疑,陈宫原本是曹操入主兖州的主要功臣之一,不过在曹操东征徐州陶谦的时候,引吕布入兖州抄了曹操的老巢;曹操在陈宫手下吃过不少亏,可惜吕布虽勇却非明主,陈宫生不逢时,吕布兵败徐州后陈宫不愿再降曹操自愿赴死。
董卓的首席谋士是李儒无疑,此人狠辣不在贾诩之下,董卓进京短期内能很快掌控东汉朝局均是出自李儒之谋。
刘备一生谋士虽然不少,但是真正算得上谋主的却只有庞统和法正两人:刘备前期的麋竺、孙乾、简雍等人只能算得上是谋士,徐庶如果不是离开刘备也算是一位谋主,诸葛亮在刘备生前更多的是负责内政和后勤、外交等方面,也算不上谋主。
赤壁之战后刘备攻取西川的谋主是庞统,夺取汉中的谋主是法正,可惜这两人死得有点早,对刘备的大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庞统若在,诸葛亮会留守荆州可保荆州不失;法正若在,夷陵之战刘备或许不会遭遇如此大败。
孙权的谋主是鲁肃:东吴四大都督中唯独鲁肃更多偏向于出谋划策,领兵打仗鲁肃不如周瑜、吕蒙和陆逊,鲁肃的榻上策比诸葛亮的隆中对成名更早,周瑜死后鲁肃力主孙权将南郡借给刘备。
从当时复杂的局势来看,鲁肃此举比周瑜的强硬更为符合江东的利益,孙权不仅得到了夏口,还把一部分来自曹操的压力转给了刘备,使得东吴不必从多个方向独自抗衡曹操。
至于说曹操麾下名气最大的有荀、荀攸、郭嘉、程昱和贾诩五大谋士,但是荀偏于内政,程昱在正史上的角色更像一位统兵大将,贾诩入伙较晚而且明哲保身,所以曹操身边参赞军略最多的是荀攸和郭嘉两人。
对于能够拉拢到荀攸,高郅至今,都还是有些小得意的。
毕竟,就连历史上的曹操都曾毫不讳言的说过:“军师荀攸,自初佐臣,无征不从,前后克敌,皆攸之谋也。”
治军之道,首在将帅。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军队如人体,将帅为头颅,士兵是手足,只有头脑睿智清醒,手足才会伸展自如建立功勋。将帅英明果敢,疲弱之军亦能击败虎狼之师;将帅懦弱无能,虽强悍之师亦难撼疲弱之敌。
同样的,一个优秀的谋士,在战场上所能够发挥出来的作用,更要远胜于武将。
谋士!
可以说一名优秀的谋士,胜却十万雄兵!
谋士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难怪这当时的豪杰,都对一个合格的谋士求贤若渴。
所以这一次能够得到司马朗,也算得上是颇大的收获,高郅他已经非常的满意了,更何况,还有公孙瓒给予他的数百白马义从呢!
等回到并州,高郅打算亲自组建一只专属于他的白马义从!
司马朗带着手下家丁私兵数百人,紧紧跟随,同时心中开始盘算着,投奔的进身之说。
学会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这是当时人们普遍的价值观,谋士们满腹的治国韬略,如今终于有机会一展胸中所学,正是他司马朗期待已久的,岂会放过。
二人的心思,不约而同的已经放远于并州所在。
大军开拔,继续行进。
林野之中,气息浮动,周围人影、马影密集,在林间、原野上延延绵绵的铺开。
鸟鸣从林间响起,随后惊的飞起来,原野上响起马蹄一片轰鸣的声音,灿烂的天光变得阴晦,三千多道骑兵身影,纵马而行,奔踏着干燥的泥土,朝远处奔驰而去。
因为都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又有沿途郡县“提供”粮草,减轻了辎重的拖累,所以高郅他们的行军异常的迅速,一路上翻山越岭,穿城过郡,毫不停留。
很快,大队人马就顺着官道进入了原本的东都洛阳所属的司州地界。
司州,亦称司隶校尉部;辖郡七,县一百零六;政治地位就相当于后世中国的首都直辖市一样重要;此地得黄河、洛水灌溉,土地肥沃,人口密集,四方客商更是云集于此,经济极其发达,是整个东汉帝国的精华所在。
原本是曹操占据,现在归属了吕布麾下。
八百八十七 剑指朔方
狂岚冷风啸,平澜入北川。并州,朔方郡。
作为汉代边疆的北方边郡之一,朔方郡,设置于西汉武帝时期。
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武帝派遣卫青、李息率兵出击匈奴。
大军自云中郡出兵,西经高阙,再向西直到符离,收复了河套以南原秦王朝的辖地,并在阴山以南的河谷地带设置了朔方郡和五原郡。
朔方郡,正位于汉王朝国都长安城的正北方,因此取《诗经》中“城彼朔方”之意: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狁于襄。
寒风呼啸,微冷拂过大地,马蹄轰鸣如雨点,密密麻麻的震动地面。
游散的边骑,保持着他们巡逻备塞的策略。
这些边郡,几乎每年都被鲜卑抄掠骚扰。少的时候来个百十骑,多的时候成千上万。
春日间青黄不续来打打草谷,秋日中膘肥马壮也去一趟抢粮食,就连冬日里草原上寒蔽不堪,也要来寇边抢点衣服御寒。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官员认为过去朝廷每年派兵卒轮流守卫边境,但这些兵卒不熟悉敌情;不如选派携带家眷前往垦殖的人员,修筑起高大的城墙和深广的壕堑。
于是,他们特意在城外和城墙上布置防御工事的前提下,再在城内兴筑一座子城,城内长宽各约150步;在重要战略地方和交通要道上建筑的城郭,城内的居民不要少于一千户。
这项建议后来在武帝时,得到了充分的应用。
由守卫边境的士卒屯田和内地移民实边,既是保证新置郡县有重兵驻守,以备随时应战,又是避免远途运输,就地解决军需口粮。
高峻的阴山,本来就是一条天然屏障,秦汉长城通过这一带崇山峻岭时,只是在一些较为低矮的山岭以及平坦的川地上筑有长城。
在陡峻的山峦上只是在岭颠或山麓筑有烽燧,以便瞻望和传递信息。
汉军在山谷口外修筑的小城,驻兵戍守,管领附近的烽隧。
这些规模不大的小城,秦代称为“戍”,汉代为“障”和“塞”,也只有都尉治所的小城面积较大些,才称做“城”。
鸡鹿塞,为朔方郡西部都尉治所窳县西北方的一座军事小城。
小城全用石块垒砌,用大石块垒砌城墙外侧,外表垒砌整齐,中间填充较小的石块和砂子。
南面城墙正中开设城门,宽约3米,并加筑有方形瓮城,城墙的四角还筑有外向突出的角台。
进入城门后,见有一条紧贴南墙东半部内壁砌起的斜坡形蹬道,看上去颇有所用。
夕阳下的余晖照亮大地,这座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岁月沧桑的城池散发出一股风雨飘零的孤寂感。
按理来说,长期遭受外族洗礼的小城,应该是冷寂人烟稀少的。
不过,此时,小城城外上空,却是透着一股肃杀之气,下方一座延绵无尽的大营屹立在哪里,各个身披铠甲的精锐士卒一脸的凝重之色。
一个个将士,顶盔惯甲、手执兵刃、整齐肃穆的屹立在漫天的冷风之中,寒风夹杂着冰冷的凉意,就像一把把小刀子般刮过众人裸露在外的脸庞和手背上,带来一阵阵刺骨的寒意。
如果从天空之中俯视下去,但见那
密密麻麻如蚂蚁一般无边无际的黑色人影,整齐的在城内分布,无数的长枪大刀散发着金属独有的寒芒在夕阳的照耀下生辉。
风中摇曳着一张‘吕’字大旗,正在风中猎猎作响。
这片旌旗,代表着并州之主,吕布对此地的拥有权!
值此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各处割据一方的大小豪杰无数。
纵使是抛开武力上的强大,如今鲸吞并州、司隶二地,北压凉州,俯揽长安,势力范围跨兼两洲,麾下带甲之士十数万之多的吕布,已然成了一番气候。
不过在陈宫等人的叮嘱下,他并没有因此松懈,毕竟,天下争霸,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目光顺着军营一路寻去,只见在宽敞的营地中央,身高九尺,气宇轩昂的吕布傲然屹立。
头顶束发金冠,身披百花战袍,外罩唐猊兽面铠,腰横狮蛮宝带的他,手中一把方天画戟,看那沉甸甸的样子,至少重达百斤,但在吕布的手中玩转的却像一根稻草似的,轻若无物!
眼睛漆黑如墨,犹如吞噬万物的黑洞一般,任何东西碰上去都啊有去无回,不过此时却含着一丝笑意!
看似淡然的面孔,可却散发出着一股与生俱来霸道气势。
眼前的吕布,却是将强者二字刻在了骨子里,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空气中都充斥着一股难言的压迫感。
本是俊朗的相貌却没有丝毫柔弱或是儒雅之态,棱角分明的线条仿佛在阐述着什么才是真正的男人。
尤其是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一袭血红色的西川红巾百花袍横肩而挂,更是平添威风。
画戟在手的吕布瞬间身体散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肃杀之气,一时间空气中充斥着一股凝重之色。
吕布双眸微微一眯,瞬间一股透着霸气的杀气回荡在虚空。
“马来!”
吕布咧嘴笑了起来,随后紧咬牙关,下一秒陡然松开,极力张大嘴发出野兽般的嘶吼,画戟脱离了地面,轰然朝前方斩了过去。
与此同时,一道红色身影窜出,吕布轻轻一蹦,跨坐于上。
他和坐下的赤兔马已经浑然一体,人马合一了。
宝马通灵,你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得起你,人和马整天泡在一起,互相熟悉,配合演练。
要知道,之前刚刚获得赤兔的时候,为了和赤兔马培养感情,吕布甚至一度亲自做了马夫的工作,每日刷、洗、饮、遛,半夜起来加水、添料,都快成为了他的乐趣。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和赤兔马也因此是亲密无间了!
现在,更是早已成为羁绊。
火红色的马匹,再配上吕布此时身披同样血红色的西川百花红巾袍,犹如一团火焰般在军营中飞驰起来。
身前背后百步的威风,浑身上下千重的煞气,让所有见到的人,都不禁感慨一声,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