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自然之美(第一更,求收藏求推荐)
“把你所说的都放到网上去?”陈泽华问道。他还是要征询一下赵文正的意见,毕竟深层意思是他解析出来的。
赵文正想了想,还是摇摇头:“我分析出来的那部分就不要放出去,听得懂的人就算不懂音乐,也能听出来,不懂的还是不懂。”
“那就将歌词中所代表的含义发出去吧。”周文斌一锤定音道。
“另外再加上老赵说的那个流传在藏区的故事也放上去。”他补充道。
这下子大家都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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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胡杨已经将詹姆斯他们安顿好了。
由于穹窿银色城堡的地理比较偏僻,人会相对少一些,不过还是有人来的。
既然有人来游玩,自然也就有一些藏民在自己门前开店,不管是住宿还是吃饭,都有。
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出门旅游,吃住还有纪念品永远都是支出大头。
不过由于胡杨一口流利还带着阿里浓烈特色的藏语,他只需要付出一半的钱,享受到最好的食物。
如果是其他的藏民,他肯定不会占这些便宜的。
但风景区,旅游景点的.....
呵呵.....
不知为何,总有一种心安理得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胡杨带着艾莉丝她们前往穹窿银色城堡。
“在藏区阿里,曾经有两个著名的王朝象雄王朝和古格王朝,它们分别统治这里数千年,不过古格遗址名声在外,象雄王朝的都城却鲜为人知。”
一边走一边给他们介绍。
“现在的穹窿银色城堡也只不过是初步认定是当初的象雄王朝的都城,除非你能够了解象雄王朝的历史,不然的话,那里也没什么好看。”
“毕竟经过几千年的风霜洗礼,还有多少是曾经留下的遗迹?说实话,我对这些不太感兴趣,只不过你们想要来这里感受一下阿里曾经的历史底蕴,只能来这里。”
胡杨耸耸肩,这是实话。
这十年间,他基本上算是走遍了整个ald区的名胜古迹。
虽然不太感兴趣,但不来一次总感觉很吃亏的样子。
就像京城的人民也不怎么喜欢逛故宫,但肯定去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次数不会太多。
不过艾莉丝她们却表现的兴致勃勃,不停的问东问西的。
胡杨只能将自己有限的对象雄王朝历史还有典故告诉她们。
至于更多的,那就无能为力了,他又不是考古学家,更不是专门研究这个的。
他,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支教老师而已,还能要求更多吗?
经过象泉河峡谷地带,再走二十里,在曲龙村西南方的悬崖峭壁上,有一处壮观的城堡,当地人称曲龙银城。
河对岸远眺曲龙银城,红黄银三色土层在阳光下熠熠闪亮,崖壁中部的银色土层尤为醒目,整体像一只展翅飞翔的巨鹰。
“胡老师,你不是说这是穹窿银色城堡吗?为何当地人称曲龙银城?”迈克疑惑道。
“因为曲龙和穹隆都是藏语的音译,它们都是同一个意思,那就是雄鹰。”胡杨解释道。
明白是什么意思后,也不再纠结这问题。
远眺前方,崖壁上的城堡随山形而建,大小不等的洞窟无序排列其间,土堡建筑的形制与山形完美结合又不失变化。
概古人因条件和工具所限,因陋就简,妙手偶得的建筑在今人看来竟然如此浑然天成,真可以称之为天人合一的完美建筑典范。
而且因为游人比较少,相比古格遗址,这里保存的更加好,也能够感受到象雄王朝当初的强大。
随后,胡杨凭借有些模糊的记忆,带着她们慢慢的走过去,感受其中的历史底蕴。
至于洞窟,他是不敢带艾莉丝等人进去太深入了。
因为里面的洞窟很多都是相连的,就像迷宫一样,极其容易迷失方向。
靠着小路上的铁栏杆,艾莉丝她们就开始不停的拍着。
特别是两个女的,照相的姿势,那真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她们做不到的。
甚至还拉着胡杨拍了好几张。
虽然胡杨整个人看起来有点黑有点瘦,不像某些脸上长颗痘痘就呼天抢地的,要死要活的奶油小生们那么白,那么嫩。
但这并不影响别人对他的感官印象啊。
因为前世今生的缘故,他具有独特的气质,有不同年轻人的沉稳大气,也有老师教授温文尔雅的气质。
而且由于他没有态度的**,看起来都很平和,宠辱不惊的感觉
加上高平均线一点的帅气,整个人看起来很舒服。
和艾莉丝她们照出来的相,自然也很好看啊。
后面看着这些遗址,不是发出感叹声。
当然了,他们没有在这里写下“xx到此一游”这种煞笔的话。
说实话,本来去旅游景点玩的还挺高兴的,结果看到那些煞笔在上面写着“某某煞笔到此一游”,真想把他的脸放在上面摩擦摩擦。
另外还有要说的,不要以为只有我们会这么做,其他国家的也不缺这种人。
之所以会被大家谴责.......
谁叫我们人多啊.....
没办法,基数摆在那里的,一个省就有别人一个洲那么多人,人家喷你也反驳不了,毕竟这是事实。
胡杨带着艾莉丝她们顺着上面简易的小道,来到了城堡之上。
看着下面的景色,不得不感慨一番,大自然风吹出不一样的奇迹。
这便是自然之美,也是人类难以复制的。
因为缺少时间的沉淀。
“哎,不该叫杰克将长镜头放回去。”萝丝站在上面看到下面的青青草地,不由的自责道。
因为嫌麻烦,让杰克只带了数码相机过来。
真正能够拍出最美的图片的,暂时不会是这些数码相机。
听到萝丝的话,杰克最为伤心了。
绿色的草地和黄色的穹窿银色城堡交集汇聚而成那自然景观,让人着迷和留恋。
胡杨观察了一下四周,最后指着一个地方说:“我们到下面去,如果角度够的话,可以将人和后面的景象囊括进去的。”
杰克伸头看了看,用手在虚空比划了几下说:“勉强可以,我们下去吧。”
很快,萝丝站在那位置上,杰克尝试了几个角度,最后终于拍出目前最完美的照片。
“如果萝丝你穿的是象雄王朝的服饰,那真的是活脱脱的从远古中走出来的。”看到照片,胡杨忍不住赞叹道。
“当然,需要杰克的拍照技术,若是换成我来拍,根本就不可能。”胡杨真的很佩服,不是客气话。
有些摄像师真的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
可不是现在某些使用各种软件,最后将一个近200斤的女人变成十八岁80多斤绝世大美女那种。
自然之美,也需要这种摄像师将之定格,保留下来的。
第三十二章 给大佬递茶
带着艾莉丝她们游玩完穹窿银色城堡后,下午的时候就去直达布日寺。其实藏区的寺庙整体上没有太大的差异性,多由不同派系的高僧所创立,直达布日寺在那不可描述的十年被毁过,现在的只不过是重建的而已。
因为比较近,而且也是在去雪灵山的路上。
就这样,一天很快就过去。
经过讨论,他们决定连夜赶路。
最后赶回县城内和另外一队人选择了包车。
不得不说一句,这个挺坑的。
这次胡杨没有利用他的优势砍价,只不过在租车的时候用藏语说了句:不要太黑!
一听这熟悉的口音,老板肯定不会漫天要价的。
而且胡杨也只不是叫他不要太黑,没有说其他的.....
况且还叫他负责胡杨他们两队人的住宿问题,他当然同意。
一路上,那两男两女的文化素养还是挺高的,能够和詹姆斯他们毫无障碍的交流。
也从詹姆斯等人口中得知眼前这个坐在副驾驶上和司机用藏语不停的交流的男人,竟然是一个支教老师。
都挺佩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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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关于胡杨的新闻却被炒得飞起。
原本很多人听到胡杨唱的《万物生》就觉得是一首不错的歌曲,配合伴奏和他那空灵神秘的腔声,有一种特别的神秘感。
但等华国音乐界泰山北斗般的陈泽华、赵文正和周文斌三人联名将歌词解析出来,特别最后陈泽华还隐晦指着,这只是表层意思。
也就是说还有深层意思,但什么意思却没有说出来。
没人会认为他们三人是说谎或者吹捧胡杨,肯定有事实依据的。
否则要是被其他想要踩着他们上位的人打脸呢?还要脸不?
况且他们的人品还是有保证的。
这几天关于胡杨的新闻就很多,越来越多人认识这个在藏区支教十年的老师。
并不是大家印象中的那种老态龙钟或者满头华发的。
相反,还是一个相貌稍微黑瘦,气质特佳的帅小伙,给人一种温润之感。
在第一眼看到他脸上淡淡的笑容,都不由升起一丝好感。
总之一句话,胡杨出名了。
就算没有看过他直播的人,也至少从身边的亲朋好友口中听过“胡杨”这个名字。
再不济,总听过胡杨的歌吧!
最重要的是,某些小报就算想查胡杨的黑历史,都无处可查。
作为一个穿越者,一开始选择走星光大道的,胡杨自然知道在出名后,肯定有无数人想要挖他的黑历史的。
结果,在他这个巨星刚刚冉冉升起的时候。
被宋文娴一巴掌拍下来.....真的拍下来了.....巨星尚未升起,就被爱情之火给焚毁了。
此后他被宋文娴死死的攥在手中,带到了藏区阿里支教去了。
至于那些小报想要胡编乱造,尚未写出就被很多大佬警告。
要是确有其事,报道出来也就算了,敢故意抹黑胡杨,就等着他们的雷霆打击。
毕竟胡杨的歌声唱进了他们的心中,特别是第一首《西海情歌》。
更是在无数的老总办公室中单曲循环播放。
据说两个上市公司的老总本来快要谈崩了,结果一个老总的电话响了,铃声正是《西海情歌》,交流之后,愉快的合作了。
也不知道真假。
但不管如何,胡杨是真的火了。
另外不要忽略网友们的本事,一旦他们对某件事感兴趣了,能量是极其恐怖的。
更别说其中还混杂那么多老总,只要彼此间发现都是调查同一件事,就算有仇的,至少在这件事上可以合作一把。
陈泽华所说的深层意思也被挖掘出来了。
很多有过类似经历的,再听胡杨唱的《万物生》。
顿时身同感受,他们听懂了胡杨歌声的中的无限的眷恋和寒冷的孤独。
就像喝白酒,喜欢的喝着是香的,不喜欢的,有一股呛鼻或者辛辣的味道,令人发晕、作呕。
但胡杨的歌,听得的越加喜欢,听不懂的,也觉得很好听。
本来央视举办的《华国新歌声》就吸引着众多的目光,而胡杨如此出色,自然也受到很多成名歌手的关注。
曾经冉冉升起的巨星,因为爱情,选择前往藏区支教。
十年后再出世,以无敌的姿态向世人宣布他的归来。
这十年不仅没有磨灭他的天赋和灵性,反而更加意味深长。
如同埋藏在地下的酒,时间越长越香醇!
因此,很多打算交好胡杨的歌手或者有意向歌手领域发展的演员们都纷纷转发了陈泽华三人的微博。
甚至有些直接在网上留言,希望能够和胡杨合作。
如此带来最直观的效果,就是胡杨海选第三轮网络投票,在短短的两天内,总票数就突破一个亿了。
让柯洋不管是见到谁,都像个弥勒佛一样。
更何况央视的资源不是地方台可以比拟的,特别是海外宣传资源。
而且其中还有五个川普国哈佛大学生,也是一个话题点,更好宣传了。
就连外国的一些同行,都开始关注他。
中文版听不懂,但梵文的虽然也听不懂,但更适合他们的胃口。
古有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今有胡杨不出藏,世界尽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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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胡老师,这个是你吗?和你好像啊。”车上低着头玩手机的邓丽云忍不住惊呼。
她的声音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坐在她旁边的艾莉丝忍不住伸头去看。
笑容灿烂道:“是胡老师,昨天下午他直播比赛的时候,我们就在他旁边听着。”
邓丽云的朋友忍不住拿过她的手机翻看起上面关于胡杨的新闻。
他们完全没有想到,随便同行的一个人,不仅是支教老师,还是一位如此牛逼的支教老师。
“嘿,钱明,你喜欢的《西海情歌》的创作者就在你前面,你都认不出来,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他的粉丝,我看你这是假冒的吧。”他的同伴忍不住嘲弄道。
实在有些尴尬。
偶像在眼前,还相处这么久,还知道对方就叫胡杨,都没认出来,难怪会被嘲笑是假冒的。
“你不知道我有脸盲症吗?”钱明理直气壮道。
然后转过头对副驾驶上的胡杨很狗腿道:“大佬,请喝茶!”
第三十三章 转山
所谓的给大佬递茶,不过是开玩笑而已。成年人总是相对理智的,不会真的像那些十来岁的小朋友那么疯狂...
不过被邓丽云认出来之后,她们对胡杨的态度更加热情了,毕竟好歹也是一个明星,还是他们不讨厌的明星
最后在钱明的请求下,胡杨在车上再次唱起《西海情歌》。
看着手机中的视频,钱明大声说:“我,钱明,今天和胡杨同车演唱,多谢各位捧场,盛惠车票999,扫码还是刷卡。”
说完他自己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胡杨完全想不到钱明竟然是如此逗比的性格,一开始见面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斯斯文文,说话不缓不急。
现在......
或许因为生活的缘故,让我们不得不带上面具活着。
只有在朋友面前才会露出自己最真实一面。
“杨哥,之前从詹姆斯他们那里得知,你在给他们当导游,要不也将我们也捎上?钱不是问题。”钱明说道。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人多热闹,只要艾莉丝她们不反对,我没意见的,至于钱,就不要说了,我又不是做导游的,纯粹是因为朋友来了,我作为东道主,不能不带她们吧。”
这话胡杨用的是英语。
不仅是涉及到艾莉丝她们,而且和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一起聊天,最好不要说家乡话,那是很没礼貌的。
钱明和艾莉丝她们不是很熟,用什么都没太大关系。
但胡杨却是不行的。
詹姆斯他们当然没意见了,来到这里这么久,除了遇到胡杨能够愉快的聊天,也就剩下钱明他们四个了。
况且刚刚聊的挺愉快的。
“为了照顾艾莉丝她们,尽量用她们的语言吧,反正你们也没压力。”胡杨说道。
这话没毛病。
就这样,一行人有说有笑的。
当然了,胡杨也从邓丽云那里得知自己在外面有多大的名气。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变的骄傲。
他也不是青春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稳定的青少年,认为自己能够秒天秒地秒空气。
相反,他知道自己的根基是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听到邓丽云不时发出惊呼声,还有赞叹声,还是挺爽的。
..................
清晨的阳光散落在冰激凌上,哦不,是冈仁波齐雪峰上。
那金字塔形的雪峰给人圣洁纯白和神秘之感,忍不住想要掀开它那神秘的面纱。
“这就是冈仁波齐雪峰,我带你们去转山吧。”胡杨站在前面望着雪灵山说道。
然后将手中的鸡血藤分给他们。
在他们疑惑的目光中解释称:“带着鸡血藤到冈仁波齐转山,可以为家人朋友祈福的,而且据说鸡血藤还有抗癌作用,也不知道是不是。”
不管是不是真的,他们都毫不犹豫的将鸡血藤戴在手上。
“冈仁波齐雪峰的历史我就不给你们介绍了,想必你们也知道了,我们说说其他的吧。”胡杨边走边说。
确实,就算是艾莉丝她们也知道冈仁波齐雪峰,毕竟它在藏区实在是太有名了。
如果想知道的可以去找找看。
冈仁波齐峰是世界公认的神山,同时被印度教、藏传佛教、古象雄佛法“雍仲本教“以及古耆那教认定为世界的中心。
如今七月初还是一个不错的日子,但再过十来天雨季来临,就不是那么好。
前来这里转山的时间最好是4月15日那天,或者5月到6月底这段时间天气状况最好。
每年的4月15日是佛祖释迦牟尼降生、成道、涅之日。
每个人背的东西都不多,但诸如巧克力还有葡萄糖以及一些简单的药品还是要带的,不过山路大概每走一个小时就会有一个救济站,里面很多东西都可以购买。
胡杨不时的给他们解释这里的情况。
雪灵山他来过两次,加上这次就第三次了。
一开始就是妻子宋文娴带着他来的,那时候他对藏区并不是很感冒。
路上遇到的虔诚朝拜者都感觉到很不可思议,根本就理解不了他们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直到妻子永远离他而去的时候,胡杨才明白朝圣者是为何如此虔诚。
第二次来的时候,他也如曾经无法理解的朝拜者那样,在朝圣路上虔诚的一次次扑倒,又一次次的站起来。
磕过雪山,也磕过草地,即便遇到河流也要在岸边磕足了河流的宽度才过河。
那是一场心灵的洗礼。
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就像没有经历过痛彻心扉的失恋,就不曾明白自己曾经爱的有多深。
一路上,不管是作为华国人的钱明等人,还是艾莉丝这些老外,看着这种景象,眼中充满了震撼和不可思议。
胡杨他们走的并不快,这条路也不适合快走的人。
在这里,你能够洗脱繁华大都市中沾染的尘埃,让早已适应匆匆忙忙快节奏的生活而有些烦躁的心情,也能够慢慢的平静下来。
翻过垭口,有一段下山的路非常陡峭,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奶奶行动迟缓。
胡杨看到后,来到她身边轻声说了句:“扎西德勒(吉祥如意)!”
接过她手中的拐杖,站在一旁,没有去搀扶,她也没有要胡杨去搀扶他。
不是关于“扶与不扶”这个令人绝望感到冰冷的问题。
而是因为她目光中的坚毅、平静与虔诚。
这么大的年纪,或许这是她最后一次来冈仁波齐朝圣的。
她坐在地上小心翼翼的顺着坡度往下挪,背上的暖水壶发出摇晃声,里面应该是酥油茶吧。
邓丽云嘴唇动了几下,看到胡杨没有丝毫去搀扶的意思,就让老人坐在地上这么挪下去。
“让开,你不敢扶,我来扶,我不信所有的老人都那么坏。”
说着她弯下腰准备扶起地上老人,但被胡杨阻止了。
看着她愤怒的目光,胡杨没有生气,而是感到欣慰,没错,就是欣慰。
人并不会因为那几颗老鼠屎而变得冷漠。
胡杨低声给邓丽云解释这是为什么。
听到后,众人沉默了。
同一段朝圣路,狂妄的人看到愚昧,慈悲的人看到虔诚。
信仰自由,也值得尊重。
但前提是尽量不要影响到别人,也不要伤害到别人。
转山转水,带着虔诚的心走过这一段路。
第三十四章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下坡后,胡杨将拐杖递回给老奶奶。继续上路。
由于曾经前来朝圣过的经历,胡杨知道很多东西,也都不断的说给他们。
半月从东边升起,胡杨等人坐在石头上,打开身后的背包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干粮。
看着逐渐模糊的山峰,感受着微风拂过脸庞。
“我感到自己很幸运,能够来到这里。”詹姆斯说道。
其他人都露出认同之色。
“华国这么多的省份中,唯有藏区才会给你最大的震撼,心灵上的震撼。”胡杨目视着前方,眼睛没有焦距的说。
由于这里特殊的坏境,还有人口等问题,现代化的设施并不多,生态环境也没有遭到破坏。
很多地方都还保存着原始风貌,也唯有这些地方,才会让人感受到心灵上的动容。
“胡老师,按照我们今天正常走路的速度,大概要多久才能将冈仁波齐雪峰转完?”孟雅问道。
除了钱明、邓丽云、孟雅还有一个叫梁喜平。
“大概两天左右,如果不发生高原反应的话。”胡杨说道。
这些他都知道的,毕竟已经走过一遍。
“那如果像这些朝圣者一样磕长头转山,不作弊的话要多长?”梁喜平也开口问。
“这话到此为止,如果在藏民面前说这话,小心被打死。”胡杨苛斥道。
哪怕这话会让梁梁喜平感到不舒服,但他仍旧这么说。
“能够来这里朝圣的,必定是虔诚的人,就算遇到某些大事,他们最多也就返回,绝对不会出现你所说的作弊,因为那代表着不虔诚,不尊重,内心将会恐惧不安。”
“你可以不磕长头,但不容许欺骗的行为出现。”
胡杨解释道。
“至于用最虔诚的方式磕长头朝圣,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这个胡杨亲身经历过,心中自然有数。
一个月,很长的时间,这也是他们这些无法理解的。
然而并不会因此而有所改变。
“胡老师,那他们用如此大礼去朝圣,他们求的是什么?”艾莉丝也问道。
不仅是她们五个外国人,就连钱明他们四人也想知道。
看着都觉辛苦,如果没有所求,那他们为何如此?他们是绝对不会相信的,肯定有所求的。
“如果我说,他们什么都不求,你们信吗?”胡杨问道。
几乎所有人都摇摇头。
“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任何人做某件事都有所求的,就算请人吃饭也是有所求的,就算不是求人办事,但也有其他的方面,或者是为了下次求人办事。”
梁喜平撇撇嘴不信道。
看到他们都认同梁喜平的话,胡杨也觉得什么。
至于愤怒或者其他的情绪,根本就没有。
不管是梁喜平他们四人还是艾莉丝她们五人,都生活在繁华的大都市中,适应了那里快节奏的生活。
平时之间的关系除了感情,也夹杂着太多的利益在里面。
每个人都不愿意浪费一秒钟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做每一件事都带着一定的目的性,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利益上的。
这与这里的人并不一样。
观念上有所差异。
“如果你们认为他们是在祈求家人平安健康,牛肥羊壮,青稞得到好收成也算的话。”胡杨说道。
这些和他们想的根本不一样。
在本质上就不一样。
“就这些?就算他们不去求也不会有任何改变,为何要如此辛苦?”艾莉丝更加不解的问道。
这里面就涉及到华国的历史文化,她们很不理解。
倒是钱明他们几个点点头,不求什么,唯求心安!
不过有一点,他们也不是很明白,为何要用这么辛苦的方式祈求呢?
看着他们一伙的眼神。
胡杨说道:“这是一种自愿性的行为,如果觉得苦就不会以这种方式朝圣,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说梁喜平的原因。”
“以虔诚的心走过一段这样的路,你们会发现这世间有太多的美好等着你。”胡杨轻声道。
曾经,在妻子离世,他也想过是否要结束自己这一生。
违背她的遗愿,追随她而去。
那段时间他经常会出来,走过他们曾经走过的路,去过他们去过的地方。
直到在这里磕下虔诚的长头之后,他才明白生命的意义。
不仅仅是自己,还背负着妻子的遗愿。
“那胡老师,你来这里十年了,有没有也像这样朝拜过?”邓丽云问道。
胡杨轻轻的点点头:“有,以磕长头的方式在这条路上朝拜,曾经的惶恐和焦虑在这里慢慢的消失了,只留下最真挚的思念。”
这不需要隐瞒,而没什么好隐瞒的。
瞬间,他们都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听到是真的。
因为胡杨和他们看到的那些虔诚的朝拜者太不一样,万万没有想到啊。
“磕长头,走一段朝拜路,这很正常啊。”胡杨笑着说。
“为什么?”艾莉丝不解道。
胡杨摇摇头,没有说出真正的原因,有些事不必说出去的。
众人吃着干粮感受这凉风。
“但我还是无法理解他们为何要使用这种这么辛苦的方式朝拜?”邓丽云还是想不明白。
由于之前她怒斥胡杨不去搀扶那位藏族老人,让他对她的印象比较好。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就像他们无法理解你们赚那么多钱,一个人用不完,还拼命的赚有些类似。”胡杨想了下,拿出这个不太恰当的来比喻。
钱够用就行了,但问题是怎么才算是钱够用了呢?
这是一个难以得到答案的问题。
邓丽云沉默了,艾莉丝她们刚开始有些迷糊,后面听到胡杨的比喻也就差不多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将手中的干粮吃完,喝了口水之后。
胡杨开口轻轻的哼道:
【嘛呢叭咪】
【嘛呢叭咪】
【冈仁波齐】
【我来了】
【我的脚步在你的山间穿梭】
【冈仁波齐】
【我来了】
【这慢慢长路】
【只为心中虔诚的朝拜】
..........
...............
“胡老师,你刚刚哼的是什么歌?是关于冈仁波齐雪峰吗?”邓丽云问道。
“嗯,它叫《冈仁波齐山转》。”胡杨轻笑着说道。
第三十五章 佛说
夜渐渐深,半月当空,洒落柔和的月光,让整个冈仁波齐雪峰变得朦胧,更显神秘之感。由于白天的时候一直在走路,而且高原的氧气浓度相对低一些。
要想像在外面那样一边走山路一边愉快的聊天,对于非藏区或高原地区的人来说是相对困难的。
趁着现在众人吃完了晚饭,坐着石头上轻轻捶打着脚,揉揉肩膀。
是难得放松的时刻。
“胡老师,你说,世间真的有佛吗?他能听到我们所祈祷的吗?”邓丽云坐在胡杨旁边,看了一眼钱明然后说道。
虽然她这话题在这里问的很兀秃,但胡杨知道她心中并没亵渎的意思。
“佛自在我们心中,你信他就在,不信就不在。”胡杨望着在月光下朦胧而神秘的冈仁波齐雪峰上那洁白说道。
邓丽云沉默了。
良久,她再次开口说:“胡老师,有件事,我想听下你的意见。”
看到她似乎鼓起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句话的,胡杨带着微笑点点头说:“你说说看,虽然不一定能够给出你想要的答案,但至少也有一点点参考价值的。”
这点自信,胡杨还是有的。
毕竟,当一个人经历的多了,就算不是很多,也能够旁类触通。
就像胡杨前世的父亲,虽然只有初中毕业,但也能够运用通俗易懂例子来告诉他该怎么学习高中的知识。
不要小看比大一辈的人的阅历。
俗话不也说了吗?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长。
她再次看了眼钱明,然后对胡杨说:“胡老师,如果,我说如果有一对男女,他们彼此之间都存在好感,但由于家庭差距悬殊,都不敢表露心意,他们该怎么办?”
胡杨对着邓丽云笑着说:“我给不了他们任何意见,只能让他们在晚上的时候,看着天花板问自己,是选择放手还是紧紧的攥在手中,克服一切困难。”
“不过我也有几句话要说,你姑且听之,至于如何做,我说了不算。”
聪明如胡杨,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天多时间,但也能从她的举动中看出,刚刚所说的,就是她和钱明。
其实,很多两个互有好感的单身男女,或者说男女吧。
他们在迷茫中都会结伴来藏区,在这里走一圈之后,基本都能够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很显然,邓丽云和钱明都是这种。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世的一次擦肩而过。”
“前世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遇。”
“前世五百次的相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识。”
“前世五百次的相识,换来今世的一次相知。”
“前世五百次的相知,换来今世的一次相爱。”
从前,胡杨是不信的,但直到后来遇到了宋文娴后,他才发现,原来是真的。
从擦肩而过,到她那甜美温和的笑容,让胡杨着迷。
相遇、相识、相知到相爱,无不经历重重困难。
他这一世的家庭也不好,唯一的亲人就是养父母的女儿,也是将他拉扯大的姐姐。
而妻子宋文娴则出身蓉城书香门第,差距够悬殊了吧。
但他们最后还不是走在一起,得到双方长辈的祝福。
“能够遇到彼此相爱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你说是不是?”胡杨的声音一如既往的那么平和温润。
邓丽云沉默了,然后直愣愣的看着钱明。
只见钱明低着头,不敢与她对视。
旁边的艾莉丝等人也都屏住呼吸,害怕吵到他们。
“胡老师,如果那个女孩最后感到疲惫和厌倦了,不再爱了,那男孩的付出还有意义吗?”钱明有些苦涩的声音响起。
听到钱明的话,梁喜平和孟雅则露出恍然大悟之色。
“有,至少曾经爱过,不是吗?”
胡杨后悔来藏区支教吗?后悔将生命中最灿烂的十年留在这里吗?
他不后悔的,因为在这里他亲手让六十八给孩子的命运得到改变,在这里他得到了爱情,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来了,最多后悔十年。
但不来,他将会后悔一辈子。
正如,去当兵,后悔三年,不去则后悔一辈子。
“况且,这真的只有男孩在付出吗?女孩呢?你可曾看见?”胡杨反问道。
所有人都沉默了。
“我给你们将一个故事,听完之后,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如果不是对邓丽云还有钱明的印象比较好,胡杨是不愿意插手这件事的。
毕竟做媒人,双方一直好着,那和你没多大关系。
但如果两人有问题,那媒人总会被埋怨。
媒人和担保人是最好干的,能别干就别,特别是担保人。
在冈仁波齐雪峰下,他们九个人静静的看着胡杨,想要听听他要讲什么故事。
“一个男孩为了再遇惊鸿一瞥的你,在佛前苦苦求了五百年,佛真的只让男孩见一眼,就让你匆匆而去,可他并不这么甘心之间一面。”
“他再次求佛,求佛让他可以对她倾诉这五百年的相思之情,佛让他再修五百年,结果佛只让他与女孩擦肩而过。”
“没有谁愿意苦苦修炼千年,只为与心爱之人擦肩而过,他想要和女孩在一起,于是再次求佛,佛让他再重修千年,如今千年已过,他与她相遇,苦尽甘来,只差临门一脚。”
“佛问男孩,满意否?”
“男孩满意的点点头。”
说道这里,胡杨停顿了下来,看着钱明和邓丽云。
钱明有些激动,想起自己为了能够拉近与她的距离,每天都加班到凌晨,面对她的电话,还说自己不累。
为何,只不过是想给她一个温暖的小窝,陪着她看日出和日落。
为了能够与她站在同样的高度上,他拼命的追赶。
他目光熠熠的看着低着头的邓丽云,想要让她知道自己为了她,是多么的辛苦,多么的努力。
“胡老师,难道你那个故事中的女孩就坐享其成,没有一丝付出吗?”邓丽云的声音有些颤抖。
她的脸有些发白。
第三十六章 四千年前的人
“你也这么认为的吗?”胡杨看着邓丽云问道。“不,如果他们真的有缘,那个女孩一定能感受到的,不可能真的让他苦苦的等待两千年,我说的对吗?”她的声音似乎带着一丝微不可查的哽咽。
“你呢?”又看向钱明。
“她也付出了很多。”钱明说道。
没有再纠缠下去,胡杨直接说道:“你们认为故事就到此为止吗?”
难道还有翻转,或许女孩也付出了,也才符合事实。
邓丽云的情绪也变稳了。
“佛对那个男孩说,你们本可以两千年前能在一起的,男孩不解的看着佛。”
“四千年一个虔诚的女信徒前来苦苦哀求,希望能够让在她最美的时刻遇到男孩,为此甘愿放弃一起,佛让她修炼五百年,修完之日,佛带她来到了圣殿外面的菩提园。”
“在菩提园里有种灵树,它一生只开一次花,开出的花不但花形好看,而且花香四溢,即便是几里外的人都可以闻到它的芬芳;然而当灵树全部开完了花,也就是开到50朵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终结了。”
“佛:‘美吗?’女孩使劲地点了点头。
“佛:‘那你是不是真的愿意这样?’女孩看了看眼前绝佳的景致,说了三个字,我愿意。”
说道这里,胡杨看了眼已经变得有着呆滞的钱明,还有红着眼睛,泪水即将夺眶而出的邓丽云。
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中,是她的幸运也是她的不幸。
为了爱情,为了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自己一人独自承受着多大的压力,没人知道。
因为她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人也在努力的拼搏,不愿让他的压力更大。
胡杨继续讲下去:“于是佛把女孩化为了灵树,长在男孩的家门口,孤单与寂寞是她的伙伴,在一个漆黑的夜里,第一朵花开了,女孩高兴得不得了,她不停地抖动着叶子,以表达她内心的激动心情。”
“第二天清晨,女孩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男孩的出现。终于,在女孩的千呼万唤下男孩出来了,女孩很紧张,因为男孩即将看到的是美丽的自己。”
“可男孩根本没留意到门外还有一颗树,一棵只为他而开花的树,就头也不回的出去了。”
听到这里,邓丽云狠狠的瞪了眼钱明。
当初在大学的时候,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总是出现在篮球场上,不就多为看他一眼吗?
在没有他的篮球场,谁爱去谁去,自己绝对不会踏进那里半步的。
可是整整一年,他根本就没有留意过自己。
“为了能够让男孩注意到自己,女孩不断的开花,只希望能够吸引到男孩的到来,可是她却忘记了佛所说的话,当花开50之时,便是她生命总结之日。”
“女孩每天努力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保持在了清晨和傍晚的时刻,因为这刚好是男孩出去和归来的时间。可四十多天过去了,男孩却始终没正眼瞧过女孩。”
“仅有的一次,也是在他看来他家门口快成展览馆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凑了进去,结果只是瞥了女孩一眼就离开了。”
胡杨的话让邓丽云和钱明有些恍惚,特别是邓丽云。
为了能够在每周三早上早读和周四晚上晚修,将自己最漂亮的一面展现在她面前,寒冬腊月的时候六点就起来化妆,只为能够让他看到最美的自己。
因为一周只有这两次他们才会出现在同一个阶梯教室中。
看到她那眼中浓浓怨念,钱明想起大学时候邓丽云总在自己面前路过。
可惜那时候自己根本就没有在意她。
因为他与她之前的距离太远了,一个是天之骄女,另一个只不过是农民的孩子而已。
凤凰男不是那么好当的。
不过在邓丽云的怨念的眼神下,露出了羞愧之色,当初真是脑子有问题啊。
而胡杨看到他们这样子,嘴角泛起一丝微笑。
“得不到男孩的爱就算给予女孩整个世界的赞赏,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女孩不明白:难道她真的就一点都不美么。”
“女孩有点神伤,500年里所面临的那些痛苦、伤害,都不曾使女孩动摇过;而此刻女孩有些彷徨、有些犹豫了。”
“女孩试图说服自己,是的,她连500年的等待都不怕,难道就没有多等几天的勇气么。也许,明天会是美好的。”
胡杨话音刚落,钱明猛地跪在邓丽云前面。
他大声道:“邓丽云,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一点,众人没有太大的意外,都兴奋的看着他们俩。
如果听到胡杨的故事,还没有什么反应,不仅他们会鄙夷钱明。
就连邓丽云都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值得。
邓丽云看了眼一脸含笑的胡杨,再看看自己好友还有艾莉丝等人一脸兴奋。
钱明看到她这个样子,也有些忐忑了.....
忽然,邓丽云看向胡杨问道:“胡老师,你说我该嫁给他吗?”
钱明一脸祈求的看着胡杨,杨哥,看在我是你的粉丝份上,别坑小弟我啊!
“在冈仁波齐神山的见证下,我认为你......不该答应他。”
“什么?”钱明脸色煞白.....
邓丽云的身体也晃动了几下,她有点头晕,不知道是不是高原反应。
“why?”其他人忍不住惊呼。
在他们看来,胡杨不应该说:“在冈仁波齐神山的见证下,愿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吗?
为毛会变成不该答应他。
不是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吗?
“虽然我也是男人,但不得不说,有时候男人挺贱的,太容易得到的都不会珍惜。”
“没有浪漫的求婚仪式,更没有戒指,哪怕一只草戒也行,而且看你们之前的情况,是你倒追他的,你甘心吗?乐意吗?”
胡杨笑着说道。
邓丽云看了眼胡杨,再看看跪在前面的钱明。
忽然,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对着胡杨说:“胡老师,我甘心,我也乐意!还不赶紧给老娘做只草戒,不然你就跪死在这里。”
她看着两手空空的钱明,就一顿来气。
说话也不那么客气了,也不淑女了,开口直接“老娘”.....
钱明煞白的脸瞬间变得红润,激动的不停点头,看到一根草,连爬打滚过去。
看着他这样,邓丽云忍不住露出笑容。
但很快就变得有些娇羞。
虽然做了“坏人”但胡杨并不觉得愧疚。
作为过来人,他知道求婚和婚礼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将是一生的伴,陪你看日出与日落,慢慢变老,相互搀扶着的人。
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胡杨的话,让邓丽云在某些时候想起来,不会觉得遗憾,而会当成美好的回忆。
或许,还能用此来打击一下钱明也说不定。
第三十七章 令人捉急的钱明
看着钱明拿着一根草站在邓丽云面前不知所措,他那里会结草戒,所以有些呆愣。“真想娶她?”胡杨问道。
“当然,做梦都想。”钱明毫不犹豫道。
算他识趣,邓丽云满意的对他点点头。
“我教你如何结草戒。”胡杨说道。
将他手中那根草拿过来,一边结一边慢慢的讲解。
钱明聚精会神的看着,梁喜平也将头伸过来,詹姆斯等人也不例外。
这可是撩妹神技啊,不学怎么行?
同时也暗暗感叹,胡杨会的真多,天文地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就不说了。
现在竟然连结草戒这种技能都点满了,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看向他的目光露出崇拜之色。
一个漂亮完美的戒指出现在胡杨手中。
“看明白了吗?”他对钱明问道。
“明白了,多谢杨哥,真的太谢谢你了。”钱明伸手去拿戒指。
但草戒瞬间脱散,钱明等人愣住了。
看着他有些懵懂的样子,胡杨有些不忍的提醒道:“这是我编结的,不是你自己动手的,本来没有浪漫的求婚,就已经很对不起她了,如果你连草戒都是别人为你编结好的,对得起她吗?”
“或许她不会说什么,但会遗憾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不想自己的丈夫骑着白马,带着五彩祥云来迎娶她的,每个女孩都有一个浪漫的梦。”
“在她决定嫁给你的那一刻,就打定主意和你过一辈子的,没有那个女人会在答应嫁给你的时候,想着将来和你离婚的。”
“老婆,是用来疼的!”
话已经说得很深了,至于能够听懂,在日后的生活中能否体会到。
那就看他自己了。
不管将来如何,他们都怨不得胡杨。
“谢谢,谢谢杨哥!”钱明只不过不是很懂而已。
听过胡杨的提醒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白混了那么多年。
他歉意的看了眼邓丽云,再次找到一根草,开始编织起来。
可是有些东西看着简单,其实做起来还是很难的。
但也被钱明弄出来了,只不过和胡杨刚刚那个完美的草戒比起来,简直不要太丑了。
钱明想要扔掉,瞬间被邓丽云从他手上夺过来,露出傻笑。
“那个...丽云,这个戒指有点丑,我叫杨哥再指导我一下,会更好看的。”钱明看着她手中紧紧攥着的草戒,有些结巴。
旁边的胡杨等人忍不住摇摇头。
真是傻子,难道看不出来邓丽云要的是什么吗?
她摊开手,草戒静静的躺在手心。
看到钱明似乎想要拿起来拆开重新编织。
连迈克这种“沉默是金”的人都忍不住吐槽道:“给她戴上啊!”
钱明听到迈克的话,也反应过来了,看到邓丽云的脸色有些不好。
拿着草戒瞬间单膝跪下:“老...丽云,谢谢你,我给不了你太多,唯一能够给你的,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你愿意嫁给我吗?”
邓丽云白哲的脸染上了一朵红晕,没有说话,只不过将手掌反过来,手背朝上,手心朝下。
“我会努力赚钱的,给你买大房子,各种名牌包包......”看到邓丽云没有回答他,钱明的额头开始冒汗了......
艾莉丝等人听不懂钱明的话,而胡杨、孟雅还有梁喜平三人一脸暴汗。
胡杨看着他那么可怜,想要再次提醒他一下,但被邓丽云瞪了他一眼。
瞬间,胡杨绝对还是不开口比较好。
毕竟,自己都恨不得给钱明两个大嘴巴子,太蛋疼了啊。
而钱明额头上的汗水越来越多,孟雅给艾莉丝等人轻声翻译。
而邓丽云的手仍保持着.......只不过她的脸真的越来越黑了.....
现在有点怀疑自己的选择了,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木头呢?
难道没有看过电视剧吗?自己都将手伸到他的脸了,不懂的将戒指给自己带上吗?
同时暗暗后悔,刚才要是不瞪胡老师就好了,还可以提醒一下这个猪头。
艾莉丝等人一脸无语的看着还在絮絮叨叨的钱明,真为他感到焦急。
还是迈克好人。
“白~痴,蠢~猪,美丽的邓已经答应你了,将戒指给她戴上啊。”
钱明才醒悟过来,看到周围几个人一脸无语的看着他,特别是那可怜的目光。
瞬间抓着邓丽云的手,将草戒给她戴上。
“哼!”邓丽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走了。
不过在转身那一刻,忍不住摸着手上的草戒,脸色的笑容怎么也掩饰不住。
钱明听到邓丽云的冷哼声,一时间不知所措。
“哎,丽云怎么会看上你呢?”孟雅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很是无语,然后往邓丽云那边走去。
“真是没天理,哎!”梁喜平也忍不住叹息道。
“孟雅,等等我。”然后就追上去。
“上帝一定是在打瞌睡,为何像我如此帅的男人还是单身狗?”詹姆斯仰望天空。
胡杨在一旁看了眼冈仁波齐雪峰,说道:”你可以求求佛祖的,这里不归上帝管的。”
其他人看着呆在地上的钱明,忍不住摇摇头。
“杨哥,杨哥,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丽云这是什么意思。”钱明一把将胡杨捉住,哀求道。
他真的不懂,需要前辈指点啊。
“告诉我,你年薪多少?”胡杨没有回答他的话。
“今年不出意外应该有两百万,到手的。”钱明没有隐瞒。
“你老板真是瞎了。”胡杨实在是忍不住了。
“在你跪下的那一瞬间,她就答应你了,结果你呢?还在说话,不会先将戒指给她戴上吗?”
“答应了吗?可她没有开口啊。”
瞬间,胡杨真的想给他一个耳光,是不是觉得自己好耍啊?
“肢体语言,她都将手伸到你的脸了,不懂吗?”
钱明猛地低下头,捂着脸生无可恋道:“我跪下求婚的时候,紧张的头脑一片空白,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
原来如此,他的话,胡杨是相信的。
当初自己向妻子求婚的时候,体内的肾上腺素含量绝对爆表。
在她点头答应的时候,也还继续说了几句话才反应过来的,但总比钱明好多了。
“去和她老实说,这也是你的优点,不是吗?最多以后被她嘲笑几句,反正都已经答应嫁给你,无所谓丢不丢脸的,对不?”胡杨安慰道。
“谢谢你,杨哥!”钱明对胡杨鞠了一躬。
带着视死如归的表情往邓丽云那里走过去。
ps:想想你们表白、求婚的时候紧不紧张....看似很稳,其实慌得一批,腿在不停的抖.......
第三十八章 转山完,前往神山圣湖(第二更)
看着钱明的背影,胡杨露出了一丝微笑,真羡慕!他打开背包,解下户外帐篷,找个地方撑起来,今夜就在这里过夜了。
其实也可以在之前路过的止热寺或者它对面的宾馆中休息的,但那里太多人,而且只剩下混住的那种。
艾莉丝她们自然不愿意啊。
况且还带着帐篷过来,都准备在外面露宿的。
等将所有帐篷都支撑起来、搭建好,胡杨就看到钱明和邓丽云手拉着手回来。
一个一脸傻笑,一个一脸幸福甜蜜。
愿天下所有有情人终成眷属!
胡杨对他们笑笑,然后和大家打了一声招呼,叫他们早点睡,明天可以看日出。
..............
早上,天微微亮,胡杨睁开眼睛,拿起旁边的手机看了下时间,差不多就日出了。
倒了点水,漱漱口,擦擦脸,就大声喊了两句,谁要看日出的。
顿时,所有的帐篷都动起来了,他们怎么可能错过这样的景色呢。
不到十分钟,基本就将东西收拾好,跟随着胡杨的脚步。
冈仁波齐雪峰一半掩藏在云雾中,薄云折射着天空的蔚蓝色,均匀地涂抹在大地,景色透出一股恬静的温馨。
拍到一处高地上,他们都拿出相机等待着。
“来了!”胡杨大喊。
冈仁波齐幽蓝色的山体中央,一缕火红的阳光穿透云层洒落,如一条红丝带依附在神山的山腰。
那些原本冰冷无情的色调瞬间被点燃熔化,就如一滴红色墨水滴落在蓝色印染的花布上,徐徐地向两头渗透。
神山那红红的心中蓝蓝的天,俨然孕育着一个火红的新生命。
这样的景色仅显现了十几秒钟即逝,甚至不及细细回味,山体有重新披上一层薄雾。
杰克他们看着拍摄下来的神山美景,都咧开嘴巴露出灿烂的笑容。
若不是胡杨提醒,他们极有可能沉浸在震撼的美景中无法自拔而错失了拍摄的好时机。
也不枉他们早早起来。
就这样,看着冈仁波齐雪峰在阳光下似乎变得活跃起来,有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看着日出,吃着早餐。
胡杨带着他们再次踏上了冈仁波齐转山道,后面这段路更难走了,特别是到卓玛拉山口的那段。
然而,当胡杨他们站在卓玛拉山口的那一刻,不由自主的向天长舒一口气。
“我的天啊,有种从地狱到天堂的解脱。”詹姆斯忍不住发出感慨。
艾莉丝等人都一脸认同。
的确,没有去过是无法感受到那种有心灵发自的震撼。
山口是经幡的的海洋,五彩的颜色引来阵阵西风。
胡杨从背包中拿出一些龙达(藏语,祝愿吉祥如意)分给詹姆斯、钱明几个男的,因为一般都是由男性来撒的。
布帛的龙达在西风中翻飞,祈求祝愿随风传送。
拿出一柄多功能小刀,从头顶剪下一些头发,找一个石头压着。
“胡老师,这是什么意思?”艾莉丝好奇道。
“不管是信徒还是游客,只要懂得的,都会在这里留下一滴血,一束头发或者一件衣服,表示告别过去的苦难,开始新生,建议你们留下头发。”胡杨笑道。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当然要留下啊。
不管是艾莉丝等人也好,还是邓丽云她们也罢,都剪下一缕长发留在这里。
由于上来的路太难走了,胡杨还没什么,但诸如艾莉丝、邓丽云她们这些女性就有点不行了。
而且在藏区,你真的不要死撑,不然后果严重。
原本不会有高原反应的,但由于你太累,需要的氧气也多。
但这里是什么情况啊,海拔都5600多米了。
沿海地区的朋友是想象不到的。
大概半个小时后,等大家恢复体力了,再次上路。
老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但那是相对的,在卓玛拉山口这里,下山比上山容易一些。
山路在乱石中穿插着,胡杨带着艾莉丝她们慢慢的走,在补给站那些地方吃了一碗热烫烫的泡面,真是舒服啊。
走过峡谷,路过寺庙,终于回到了最初的地方达塔钦。
回到这里,经过两天的转山,你会有一种由衷的自豪和满足感。
达塔钦是一处专门为外地转山者而建的小镇。
在这里你可以吃到很多地方的美食。
晚上在这里找了一间民宿住下。
由于不用着急着赶路,而且这里有车前往神山圣湖玛旁雍措,所以可以睡一个懒觉。
经过一夜的消息,疲惫消退,都变得精神抖擞。
胡杨开始给他们介绍玛旁雍措。
“玛旁雍措在藏语中的意思是不可战胜的碧玉之湖,冈仁波齐雪峰和它并称为神山、圣湖,有着‘世界江河之母’的美誉。”
“说起玛旁雍措,只要是来藏区阿里游玩的,或许都不会陌生,但它旁边还有一个湖泊,可能你们并不知道。”
顿时,不仅是艾莉丝、邓丽云等人露出好奇之色,就连车上其他人都看着胡杨。
“在玛旁雍措旁边还有一个湖泊,被誉为鬼湖,名叫拉昂措。”
胡杨话音刚落,就有人惊呼道:“鬼湖?这怎么可能?这里可是神山圣湖的地方,能容许这样的存在?”
有什么不可能的?
这个世界又不是非白即黑,所站立场不同,看法也不一样。
胡杨点点头说道:“拉昂措,在藏语中的意思是有毒的黑湖。”
“为什么?”钱明疑惑道。
“因为玛旁雍措是淡水湖,拉昂措是咸水湖,一个能够孕育生命,带来健康长寿,而另一个则被人唾弃,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也知道是为何了吧?”胡杨笑道。
其他人听到胡杨的解释,都认同的点点头。
其实还有很多藏族的传说,但没必要和他们讲,因为那些并不是很重要,而且流传也不是很广。
讲完了玛旁雍措之后,大家就开始聊起其他的。
比如在冈仁波齐雪峰转山的时候遇到同样是朝圣者的牦牛,还有那里的美景。
胡杨看了眼邓丽云和钱明两个,只见他们在腻歪,懒得理他们。
很快,车子转过山口。
如落在地上的明珠玛旁雍措,进入众人的眼帘。
当车停下来的时候,众人迫不及待往湖边走去。
今天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
湖水蔚蓝,碧波轻荡,白云雪峰倒影其中,湖边远山隐约可见,景色奇美。
第三十九章 玛旁雍措(第三更)
一行人看到这样的美景,忍不住奔跑起来,大声的呼喊着,声音中的兴奋那是毫不掩饰。胡杨看着她们兴奋的模样,神情一阵恍惚。
似乎有一个日思夜想的倩影在湖面上含笑的看着他。
忍不住伸出手,但她却渐行渐远,对着自己摇摇头,原来越模糊。
他张着嘴想要喊出来,但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发不出一丝声音。
失落的神情爬上了胡杨的脸庞。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股奇异的香气钻进了鼻孔,像极了寺庙中萦绕的藏香,一撮蓝灰色的小花在生长在脚旁,正是它发出的香气。
这应该是寺庙中藏香的原料吧。
“胡老师,快来,这里好漂亮啊!”艾莉丝兴奋的对胡杨招招手。
喊完之后就继续往前跑。
胡杨也慢慢的往前走,和冈仁波齐转山相比,前来这里转湖的,基本看不到。
等胡杨来到他们身边的时候,每个人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这里的美景记录下来。
看了他们几眼之后,放下背包,继续走,来到湖边。
微风拂过,湖面泛起丝丝波澜,胡杨捧起一鞠水从头淋下。
传说中,玛旁雍措圣水可以清洗人心灵中的烦恼和孽障。
孟雅看到胡杨的动作,走过来问道:“胡老师你这是在干嘛?”
从湖中走上来,用衣袖擦了下身上的水,将这里的传说告诉她。
听到原来还有这种功效,孟雅也赶紧将背包放在地上,跑进湖中。
她早就想用水了,只不过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忌讳而已,现在听到胡杨这么说,自然欢喜不已。
其他人也跟着下去,在圣湖中玩了一会水后,就上来了。
不过每个人都变得神清气爽,让人感觉圣湖的水真的很神奇啊。
“如果你们足够幸运的话,可以捡到这里最珍贵的五彩石,得到它,可以得到神的庇护,也是圣湖最具有灵性的珍物。”胡杨对着邓丽云等人说道。
瞬间,她们眼中绽发出耀眼的光芒。
邓丽云眼盯盯的看着钱明。
“胡老师,多吗?”钱明有些忐忑道。
毕竟胡杨都已经说了,足够幸运的话才能得到。
“这是流传了几千年的传说,能够捡到的概率跟捡到黄金差不多吧。”想了下说道。
霎时间,钱明傻眼了。
不再理会他们两个,胡杨往湖边慢慢的走着。
从圣湖吹来的风,让他失落的心渐渐变得平静下来。
思念就像酒,时间越久越香醇。
在“神山”和“圣湖”之间有一片大草滩,天空的云彩特别低。
不时还能看到成群的野驴、藏羚羊、狐狸、数不清的野兔和沼泽地里的黑颈鹤、对对鸳鸯。
这里的野驴体大个肥,金黄色的皮毛,白色的腹部,奔跑的姿态非常优美,也不太怕人。
藏羚羊一种异常美丽的动物,也是藏区生态中独特的物种,可是却被曾大规模的猎杀,如今这些曾被誉为“可可西里的骄傲”剩下的不多了。
胡杨看着远处的那些悠闲漫步在湖边的大自然精灵,嘴角泛起了一丝微笑。
鸟类飞翔、野兔蹦跳.....昭示着生命的律动,让圣湖显得更加圣洁充满魅力。
耳边不时响起拍照声。
在其他的地方,是很难看到这种人与自然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的。
找到一块屹立在湖边的石头,摸了下有些烫,撒上点点圣水,坐上去看着不远处的艾莉丝她们。
看着美丽神圣的玛旁雍措,胡杨想起了一首歌。
轻轻闭上眼睛,酝酿情绪。
【】
【玛旁雍措美如玉】
【】
【可爱刍雁似金饰】
【】
【细丝扎年琴弦】
【】
【滋润在湖水中】
【】
【阿觉啦,玛旁雍措美如玉】
【】
【玛旁雍措美如玉】
【】
【可爱刍雁似金饰】
【】
【古格君王功业】
【】
【显现在湖面上】
【】
【阿觉啦,玛旁雍措美如玉】
..............
..................
虽然没有伴奏,但藏语独特的发音,让歌声变得极其优美,在圣湖之上回荡。
空灵、神秘的声音吸引着周围这些拍照的人。
胡杨似乎进入了勿念勿忘的状态,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这些让人听不懂的音乐。
而艾莉丝她们则有些猜测,胡杨应该是用藏语唱的。
因为在小学那一周,她们听到那里一些老人就是用这个腔调交流的。
然而,并不妨碍大家一脸兴奋的将胡杨的歌声录制下来。
特别是那些和胡杨他们不熟悉的,这不得不说,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大概半个小时后,胡杨缓缓的睁开眼睛,平和的眸光看着远处的纳木那尼雪山。
“啪啪....”
忽然,掌声在胡杨耳边响起。
回头一看,只见艾莉丝等人兴奋的拍着手。
“杨哥,你是真太厉害了,不愧是《华国新歌声》最强的选手。”钱明兴奋的看着胡杨。
去冈仁波齐转山,他能唱出一首《冈仁波齐转山》。
等来到玛旁雍措圣湖这里,也能唱出一首歌。
虽然不知是当地的民歌还是他创作的,不过他钱明听不懂啊,但也有一种不觉明历,而且感觉很好听啊。
周围那些不认识胡杨的人,听到钱明的话,再次看眼前这个坐在湖边石头上的黑瘦青年,都露出惊讶的表情。
虽然不是很帅,但五官端正,有一种让人忍不住靠近他的气质。
特别是刚刚闭着眼睛在唱歌的时候,有种如沐春风、安心的感觉。
有些人已经迫不及待的向邓丽云她们打听胡杨叫什么字,唱过什么歌。
因为胡杨的实力如何,他们看在眼里,连清唱都这么好听,那录音室的会不会好听的让耳朵怀孕啊。
作为同行人,邓丽云她们自然不吝于将胡杨的战绩告诉周围的人。
在她妙口生花之下,人群中忍不住发出阵阵惊呼声,看向胡杨的目光更加震惊了。
同时也忍不住兴奋起来,自己竟然有幸录制到他现场清唱的歌声,这很有可能是唯一一次啊。
“杨哥,这首歌叫什么名字?”钱明问道。
“和圣湖一个名字,《玛旁雍措》。”胡杨笑着说道。
“真好听,能发网上吗?如果不可以,我就删了。”钱明举着手机问道。
“没什么不可以的,随便你。”
这个胡杨真的无所谓。
第四十章 请求
不仅是钱明,就连其他人听到能够发到网上,都露出笑容,看向他的目光更加柔和。都开始将刚刚录制到的视频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者群里,还特意注明这是《华国新歌声》海选第一名参赛者胡杨在藏区玛旁雍措圣湖边上清唱的。
还是与玛旁雍措同名歌曲,更加具有吸引力。
本来现在就有很多人听到胡杨这个名字,看到这样的视频怎么会错过呢?
打开视频,蔚蓝的天空下,明珠般的玛旁雍措带人进入一个悠远广袤的世界,瞬间将人的注意力吸引住。
湖边的石头上坐着一个人,只看到侧面没有看到正面的样子。
过了一会,一道有些沧桑、带着一丝神秘的嗓音从扩音器中传出。
他们完全听不懂那是什么语言,但感觉很好听,有一种圣洁、神圣的感觉,同时也激起了他们的求知欲,想知道视频中的胡杨唱的内容是什么。
自己不懂的,当然要求助别人啊。
而自己没这方面的资源,当然是直接发到网上,并艾特一些懂音乐的,特别是之前曾经解析过《万物生》的陈泽华、周文斌和赵文正三人。
...............
胡杨并不知道外面世界的事,他背着背包带着艾莉丝等人在湖边慢慢的走着。
看了眼前方,胡杨说道:“我带你们去拉昂措看看吧,就在前面。”
她们自然没有异议,看了圣湖这么美的景色,自然也要去看看鬼湖那边怎样,不然的话会有些遗憾。
正对着神山的拉昂措,看上去整个湖面也是一块翠绿的碧玉,静静地躺在阳光下。它与圣湖一样,依偎在冈仁波齐雪峰还有大片的沼泽草地上。
虽然天空依然晴朗,但不知为何,仅仅隔着一排小山的拉昂措,却有些阴沉,似乎在印证它是“鬼湖”的传说。
但不得不说,即便是这样,也别有一番精致。
艾莉丝她们不停的拍照
或许外人不知道,传说中圣湖和鬼湖本来是一个湖的,后来气候、地势发生变化,才成了两个湖。
当地百姓至今还说两湖底是相通的,如有一天圣湖之水沿河槽流入鬼湖,且同时流入金色鱼与蓝色鱼,则鬼湖的水也会变得像圣湖之水一般清甜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时间在众人沉迷于圣湖绝美的景色和鬼湖别样的诱惑中不知不觉溜走了。
胡杨坐在地上,看着散落在四周的人,含笑的看着。
“姐夫,快接电话....”清脆的女童铃声响起。
胡杨从背包拿出手机一看,是央视《华国新歌声》打来的。
“喂,你好,我是胡杨....”
或许对面的人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打通他的电话,过了十多秒才开口。
“我是柯洋,还以为要打半个小时才能打通。”电话那头柯洋笑道。
“柯导好,我现在没在小村子,在玛旁雍措这边。”胡杨抬头看了眼远处的冈仁波齐雪峰说道。
“看到网上的视频,不然准备下班后再给你电话。”柯洋说道。
胡杨露出疑惑的表情,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是不是我在湖边的视频?”想到之前钱明跟他说能不能发到网上,自己无所谓。
“对,就那个视频,你可以配乐吗?没有伴奏,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柯洋说道。
“这个没问题,不过柯导你该不会就为了这点小事来找我吧?”胡杨问道。
上次他不知道柯洋的身份,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人,这让柯洋对他大有好感。
现在听到胡杨喊自己柯导,他没有多大反应。
究其原因,还是胡杨的实力得到了认同。
而且胡杨并不是没有靠山,他的母校,还有支教出身就是最大的靠山。
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一旦真的对他造成致命危险的,这股力量会将他的敌人瞬间扼杀。
况且,自从胡杨的网络投票数从突破一亿,到现在两亿多,无一不证明胡杨已经成气候了。
当然了,胡杨也不会因此就以为自己很厉害,就开始耍大牌,那是挺煞笔的行为
“当然不是,这是顺带的,这次打电话过来主要是想告诉你,今晚将会决定出前三十六名,后面一周的时间,前三十六名将会接受后面一百一十四名的挑战,规则你应该知道的。”柯洋说道。
胡杨当然知道,这几天他也再次研究一番。
也是这时候才知道柯洋是节目组的负责人兼导演。
“知道,有什么事,你说。”胡杨问道。
“每个选手都有三次挑战的机会和被挑战的机会。”柯洋说道,但后面也没话了。
胡杨露出一丝苦笑。
“柯导,你们要砸自己的招牌吗?”胡杨问道。
他的声音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毕竟一开始他并没有太过于重视《华国新歌声》这一场选秀,即便是由央视举办的。
“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柯洋赶紧解释。
他要多傻才会让胡杨在挑战中输呢?现在谁不知道胡杨的实力有多强大。
要是胡杨真的因为潜规则输了,上级领导都要找他谈话。
“那个,我有一个朋友的孩子也参加了,她目前五十名左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进入不了初赛。”柯洋解释道。
“我想请你帮个忙,能不能给她写一首歌,我知道这会让你很难做,而且这很兀秃,但,我朋友已经求到我这里了。”
胡杨能够听出他话中的为难和苦涩。
没有去问他为什么,因为每个男人都是有苦有累自己扛的。
“可以,将她的资料传给我,越详细越好。”最终,胡杨还是答应了。
虽然这看起来很荒谬,自己竟然给自己的竞争对手写歌,还能更白痴一点吗?
但,胡杨还是答应柯洋了。
不是因为想要交好攀附他,而是因为男人之间的理解,仅此而已。
也没有问为何不请其他人,按理说,以柯洋的人脉关系很容易的,但最后却选择自己。
“谢谢,真的太感谢了。”柯洋听到胡杨答应了,声音中充满激动。
他有他的难处,但却不方便说出去。
而且对于胡杨能不能答应,他还真没有太大的把握。
毕竟以胡杨现在的名气,他已经给不了太多东西了,哪怕一开始推胡杨,是他一力主持的。
若胡杨不承这个情,他也没辙啊。
“不用,我还要多谢柯导你将那么多资源给我,而且我也懂你的难处。”胡杨说道。
“尽快将资料传给我吧,邮箱你知道的。”胡杨催促道。
“我会尽量将你被挑战的机会集中在同一时段上。”柯洋说道。
这不是潜规则,而是利用规则安排的,没人能够挑出毛病....
第四十一章 去马场(第一更)
“谢谢柯导,尽快将资料发给我,趁我这几天有空。”胡杨再次催促道。这就是一种语言艺术。
既然已经答应给帮忙了,就要让别人感到舒服,而不是难受。
胡杨此时的催促不仅不会让柯洋反感,相反还会让他更加感激。
特别是两人关系还不时很铁的时候,这种催促更能拉近两人之间的感情和距离。
“行,我等下将她的资料整理发给你。”柯洋的声音都带着轻松。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这边需要两天时间才能把歌写出来,柯导你安排下时间。”胡杨说道。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小杨,好话不多说,今天这个情我柯洋记住了。”
说完,柯洋就挂了电话。
听到手机传出盲音,胡杨露出一丝笑意。
前世的经历告诉他,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陌生人甚至敌人,对自己更有利。
更何况还是柯洋这样在央视里位高权重的人物。
若是今天胡杨拒绝了,他也不会说什么,毕竟可以理解。
然而理解不代表柯洋内心不会有其他想法,谁都不喜欢自己被拒绝。
虽然以现在胡杨的名气,还有他是《华国新歌声》的招牌,柯洋不会打压他。
毕竟现在两人可以说是坐在同一艘船上。
但这不意味着柯洋以后还会继续帮他。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关键因素。
最为关键的是,不管是胡杨还是柯洋,都不认为她是胡杨夺冠之路的竞争对手。
否则的话,柯洋也不会向胡杨开这个口。
因为那绝对是看不起胡杨,得罪死他的。
这时,艾莉丝她们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坐在地上从背包上拿出一些吃的。
不要想着多丰富,难啃以及高能量,是在这里旅行必备的食物。
“感觉怎么样?还行吧?”胡杨问道。
“非常漂亮,而且很震撼,以后有机会我会再来这里。”詹姆斯说道。
确实如此,没有去过藏区的,路过千年大昭寺,走过冈仁波齐雪峰下的朝圣路,沐浴玛旁雍措圣湖的水,你是永远也感受不到这种心灵上的震撼以及平静。
古老的藏区,让古老的东方国度变得更加神秘,不是吗?
“凯瑟琳和卡洛儿她们太不幸了,竟然因为要去看一个小明星的见面会而爽约,没有和我们一起来。”萝丝说道。
看样子计划着一起来藏区的还不止她们五个啊。
只不过有人放鸽子了。
“对,那个死gay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看咱们胡老师.....”说着艾莉丝哈哈大笑起来。
“喂,别拿我和gay相提并论,虽然不歧视他们,但绝不能将我和他们放在同一位置上。”胡杨急忙说道。
真心话,他们爱咋滴咋地,要当搅屎棍或者被搅,随他们便,只要别恶心到自己。
当然了,换作女同胞,那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或许还会兴致勃勃的看着她们,若是长得漂亮的,还会感叹一句,浪费资源。
“我也觉得这次没有来这里,是她们一生中最大的遗憾。”迈克说道。
“没错,胡老师你要加油,得到总冠军,来川普国发展,我们会支持你的,这样以后就可以和朋友说,我和杨很早就认识,是最好的朋友。”杰克也露出兴奋之色。
看来杰克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
自己成为大明星,他就有吹牛的资本和底气。
毕竟他可是录制了胡杨很多视频。
别误会,不是什么不健康的小视频.....
在众人说笑中,邓丽云她们也过来了。
“我们等下去马场那边,在那边玩一天左右,就结束行程,你们呢?”胡杨问道。
别看这几天大家都待在一起就以为后续也会一起走的。
之所以看起来很熟的样子,不过是大家相处的很好,而且钱明又是胡杨的粉丝,连偶像都认不出来的劣质粉丝。
加上大家聊得来,另外胡杨还在邓丽云和钱明两人之间拉了一把。
现在冈仁波齐转山和圣湖之行即将结束,自然要问他们后面有什么打算了。
如果行程不一致的话,自然也就到这里分开。
“马场?是不是可以骑马,就像电视上那样策马奔腾那种?”孟雅眼睛一亮,急忙问道。
额,胡杨被她眼中炽热的目光吓到了。
什么时候女孩子也这么喜欢骑马的,还策马奔腾那种。
“可以,只要你技术过关,而且得到允许。”胡杨点点头。
“我们改行程,和你们去马场。”孟雅二话不说就决定了。
至于其他三人的意见,她根本就没问。
不过看她斩钉截铁的样子,就算反对也没用。
而且邓丽云和钱明两人手拉着手,一副腻歪的样子,想来去那都无所谓,只要两人能够在一起就行。
“两个人骑着马在夕阳下散步,挺浪漫的。”胡杨补充一句。
可惜,他现在只能一个人孤独的看着日落。
“去马场。”邓丽云在胡杨话刚说完,就说道。
其他人都没意见了,胡杨就起身,对着散散落落的坐在四周的人喊道:“各位,等下我们去马场,有谁愿意去的?”
因为这里一共有两辆车,如果人数足够多的话,就可以用一辆,载着大家去马场那边,不用走路过去。
不管是去藏区还是内蒙亦或者疆区,如果不去骑下马,真是浪费了啊。
“这边有马场吗?”有人举手问道。
胡杨点点头,这也是他从村子里的人口中得知的,二十里外有一个小马场。
“有一个小马场,没什么名气。”胡杨说道。
顿时,有不少人举手表示过去。
如果是其他人这么说,他们还会犹豫,但既然是胡杨,那么就不必担心,大小也是一个名人。
总不会在这里坑他们吧。
数了下人数,然后和司机师傅说了几句,就告知众人车辆分配情况。
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不耽误自己的行程。
休息一会之后,在夕阳的照耀下,众人纷纷上车前往马场那边。
“我来之前在网上看过攻略,没有发现周边有马场啊?”在车上,有人提出疑问。
胡杨一愣,不由奇怪的问道:“在没上车前你怎么不问?”
“我信你啊,我看过网上关于你的报道,相信你不是心口开河的,现在问只不过是想问清楚一点而已。”那人脱口而出。
这让胡杨有些感动,因为信任!
“我是从朋友那里知道的,这段时间那里会有一个小马场的,但过段时间那里的马会去到别的地方。”胡杨解释道。
藏区,还保存着游牧民族的一些特色。
第四十二章 人情就要大(第二更)
车上,胡杨告知他们骑马需要注意些什么,这样到马场能够更快上手。“我可以问一下吗?去那边骑马,多少钱一个小时?”有人有些小忐忑问道,要是太坑的话,看在胡杨那一点面子上,也玩一会。
但回去之后绝对会和亲朋好友们吐槽的。
这是肯定的,人之常情嘛。
“大概一两百吧,一天,随便你们玩,不过你们自己注意一点,不要受伤,毕竟不是专门设置给你们游玩的。”胡杨说道。
听到这么便宜,都露出兴奋的表情。
客车在路上不停的晃荡,让人晕晕欲睡。
胡杨拿出手机,打开邮箱。
柯洋已经将资料传给他了。
汪依,华国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生,想不到还是小师妹。
这让胡杨有一丝亲切感,再看下去。
不得不说,这个小师妹有点倒霉,毕业这三年不停的尝试出道,结果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然后从网上查找了下她其他的资料,已经一些歌曲来听。
能够考上华国中央音乐学院的,还是有些实力,不管是声音还是容貌,都比较出色。
而且网上有一条关于她在某电视台直播现场中怒摔麦克风离场,有传言称,那次比赛名次都已经被内定好了。
结合柯洋发来的资料还有网上的传闻,想来应该是真的。
胡杨对这个小师妹的印象更好了,她不是没有资源,只不过想要靠自己的实力拼搏出来而已。
既然如此,那自己就推她一把。
而且既然已经决定卖人情给柯洋,那么不妨就卖一个大的。
因为这个世界上,什么债都容易还,也可以赖。
但有一种债不管你如何,你都要还,那就是人情债。
否则以后没人会跟你玩的,谁愿意和一个白眼狼玩,对不对?
至于会不会对自己产生影响,胡杨完全不担心。
因为这档节目不是靠一首歌就能够打天下的,况且胡杨会怕吗?肯定不会啊。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歌是胡杨写的,在这一点上胡杨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种种原因,才让胡杨送上一份大礼,将汪依送上复赛甚至半决赛。
她的成绩越好,人情就越大。
毕竟柯洋的初衷就是让汪依进入初赛,仅此而已。
想通了,胡杨在摇晃中轻轻的闭上眼睛,
..................
此时,京城某地方。
“什么,你说拜托让胡杨给我写歌?我说舅舅,你是不是老糊涂了,他怎么可能会给我写歌。”一个穿着卡通睡衣的女孩儿惊呼道。
“舅舅怎么会说谎,真的,大概一两天的时间,你的电话别关机,胡杨可能会给你电话的,别漏了啊。”柯洋在电话中叮嘱道。
汪依的小脑袋不停的点着。
“对了,你妈在家吗?”柯洋小心翼翼的问道。
“哎,我建议你最近还是别来,或者下个月外公的忌日再来,妈或许不会拿扫把赶你出门。”汪依有些无奈道。
“那个,小依,你看在舅舅对你这么好的份上,那天你妈心情好,告诉我,行不?”柯洋有些阿谀道。
“可以,不过你别跟我妈说是我告诉你的,不然你也别想进我家的门。”汪依警告道。
对于妈妈和舅舅之间的如此僵的事,她知道后,有些生气也很无奈。
只能怪舅舅自己作的死,怨不得别人。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挂了电话之后,汪依兴奋的从床上一跃而起,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容。
胡杨,自从《华国新歌声》后,他的大名还有光荣事迹也在她们这些学弟学妹中传开了。
她忍不住想,胡杨会给她写什么歌呢?
如果是伤感情歌,她能不能驾驭得了?
想着想着,汪依有些患得患失,不时拿起手机等待那不知什么时候从藏区打来的电话。
.........................
原来,桑杰口中的小马场,也有近百匹马啊!
胡杨他们下车之后,看着远处草原那奔腾的马群,都不禁欢呼起来。
特别是杰克还有孟雅这几个人,眼中火热的神色,恨不得飞过去,落在马群身上。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
像他们这种,通常都是一顿操作猛如虎,结果全都二百五.......
总之,说多了都是泪,都是伤痛的回忆。
其他人看着奔腾的马群都不由拿起手中的相机拍摄下来,脸色带着兴奋的表情。
胡杨走过去,用藏语和他们的头交流。
表明自己的身份,是桑杰介绍来的。
顿时,就得到热情回应,而且看了眼胡杨身后的人,大手一挥说不收钱。
不过胡杨怎么会去占他们这种便宜。
说实话,虽然看起来这里很多匹马,但并不是完全属于他们的,还有其他人的,他们也就赚一个辛苦钱而已。
因此,胡杨说不收钱就不当自己是兄弟,那么只能当仇人。
最终,这些藏族汉子们露出更加灿烂的笑容。
酥油茶、奶茶、青稞酒都送上来。
胡杨告诉那些人该怎么做,有什么忌讳需要注意的。
也告诉他们今天到明天离开,只需要付出两百块作为骑马费用,包教会。
还有人问,眼前这些需不需要钱。
胡杨摇摇头说,不需要,这是主人家的热情好客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
当然了,这是有胡杨在这里,否则的话,没有谁会无缘无故招待你们这些陌生人的。
胡杨作为翻译,给两边人介绍大家的情况。
至于艾莉丝她们,当然由孟雅她们再次翻译啊。
吃饱之后,胡杨就拜托平措让人带这些人去骑马。
艾莉丝等人前几天才玩过,挺好的,但其他人就不一样了,不过在这些藏族汉子妇女们的帮助下还是成功学会了。
虽然只能小踱步,不敢策马奔腾。
毕竟想的跟你实际情况,差的太远了。
好比你认为自己是赛车手级别的,但事实上却是马路杀手,油门当刹车那种.......
夜幕降临,这些人都有些累了,不过仍旧兴奋不已。
因为有一片草场被清理干净,燃起了篝火,烤着两只羊,开始载歌载舞的.....
玩的不知道多开心。
也觉得跟着胡杨来这里,真是太值得了。
其实这是胡杨特意安排的,如果不让他们跳跳,运动运动,骑完马之后就累的坐下来。
明天肯定会有惨叫声,就像杰克之前那样.....
第四十三章 《隐形的翅膀》(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篝火晚会,众人玩的很开心、很尽兴。经过一夜休息,都变得龙精虎猛的,吃过早饭之后,就去骑马了。
“兄弟,你怎么不去?”平措看到胡杨坐在帐篷外搭建的凉棚下,不由问道。
“我在藏区十年了,还会对这些感兴趣?”胡杨反问道。
平措一愣,很快就反应过来,哈哈大笑。
胡杨说的没错,习惯了自然也就不感兴趣了。
“你是怎么认识桑杰兄弟的?”平措问道。
昨天胡杨虽然说是桑杰介绍他来的,但还有很多都没来得及详细说。
“嗯,大概有八年吧,八年前桑杰他们搬到我们村子里,后面村子里的马群就交给他来打理。”胡杨想了想说道。
“你就是那个老师?桑杰兄弟最尊敬的老师”平措猛地看向胡杨。
“额,我是村子里的老师。”胡杨想了下说道。
他不知道平措口中的桑杰最尊敬的老师是谁,但他确实是一个老师。
“就是您,是您让桑杰兄弟管理马群的,他和我们说过您,说您是村子里教了孩子们十年书。”平措的语气也变得尊敬了。
只要是真心对他们好的,自然能够分辨出好歹。
胡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同时,平措也为昨天热情款待,没有失了礼节感到心安。
又继续聊了很多,有他们放马遇到的趣事,而胡杨也能在这方面搭上话。
不过平措没有他这么闲,最后还是要去干活了。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胡杨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掏出手机,拨打了汪依的电话。
“喂,谁呀?”汪依疲惫迷糊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
胡杨忍不住抬头望望湛蓝的天空上高挂的太阳,又看看手表。
加上时差,她那里应该中午了吧,还没起床?
忍不住摇摇头,对自己决定送那么一个大人请出去,产生了一丝怀疑。
“我是胡杨,你是汪依吗?”胡杨问道。
“胡杨?不认识.....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你叫胡杨?”汪依的声音从迷糊瞬间变得刺耳。
胡杨急忙将手机远离耳朵。
不过仅仅是这一声,也让胡杨感受到她的声音真的极致穿透力。
心里稍微有些安慰,至少她的声色挺适合唱那首歌的。
“我是胡杨,但问题是,你是柯导口中的汪依吗?”胡杨问道。
从柯洋给自己的资料上看,她应该挺勤奋的。
“师兄,你好,我等你的电话等了一夜了,很抱歉。”汪依开口道。
直接喊胡杨为师兄,这称呼还真没错,而且也能将彼此之间的陌生消除一些。
听到她等了一个晚上,稍微想一下,胡杨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一定是这个女孩儿害怕自己深夜给她打电话,因为睡着了没接到,令自己感到不高兴。
想到这里,胡杨对她的印象由坏转好。
至少让自己感受到她的诚意了。
谁都不想帮一个没心没肺,不知道感恩和敬畏的人。
“你清清嗓子,清唱一首你最拿手的歌曲。”胡杨直接说道。
没必要在无谓的地方浪费太多时间。
汪依一愣,当反应很快,在电话中回应了一下。
大概三分钟左右,她就开始唱了。
闭上眼睛听了几分钟,胡杨就喊停。
“师兄,是不是很难听?”汪依有些忐忑试探道。
“还行,将你的邮箱发到我手机上,等下将歌曲传给你。”胡杨没多说,心里已经有数了。
很明显能听到电话那头呼出一道长长的气。
“谢谢,师兄,我一定拿出最好的状态,不会辜负你的。”汪依保证道。
“你只需要不辜负你自己还有柯导就行了,就这样。”说完,胡杨就将电话挂了。
他送人情,是送给柯洋的,而不是汪依。
而且他也不想和汪依有太多的关系,万一汪依是柯洋的那个啥啥呢?
联系太多,不仅不会让柯洋感激,甚至还会反目成仇,这种事太多了。
毕竟胡杨不知道他们两人是什么关系。
有些东西,知道越少越好。
从口袋拿出几张纸,这是他昨天夜里写出来的。
拍好照,就看到短信了。
很快将图片传过去,并附言:有不懂的问柯导。
既然已经办好这事了,胡杨也轻松了。
不管怎么说,答应别人的事,还没有办妥,心中总会挂念的。
歌,已经给她了,相信她还有柯洋的眼光,自然也知道胡杨给出这首歌的份量。
所以,他也准备去跑一圈,感受下策马奔腾的快感。
.....................
距离收到胡杨邮件已经一个小时,汪依才从震撼中醒悟过来。
她有种感觉,这首名叫《隐形的翅膀》这首歌似乎专门为她而创作的。
听了下自己用手机录制的,有种给人以希望、温暖和安定的力量,而且歌词非常励志。
她深呼吸一下,将邮件转发给她舅舅柯洋,顺便打了个电话。
“舅舅,你现在方便吗?胡杨师兄已经将歌曲发给我了,那你看下我给你发的邮件,看完再说。”汪依说道。
她害怕舅舅以权谋私,和胡杨达成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虽然汪依很想成为大明星,但她不想用舅舅的前途来换,这太自私了。
柯洋听到汪依的话,声音那么平静。
沉吟了下,没说什么,不过内心忍不住对胡杨有些失望,看来他是在敷衍自己,随便写一首歌出来。
看来以后要注意和他的距离了。
打开汪依给他发的邮件。
等他看完上面的歌词后,眼睛都瞪大了。
这....太令他惊讶。
虽然上面的谱还有其他的编曲什么的看不懂,但歌词表达的意思他却看明白了。
“小依,舅舅虽然不懂音乐,但歌词还是能看明白的,这不是挺好的,难道曲有什么不对吗?”柯洋有些诧异道。
“不是很好,是非常好,可以成为经典的那种,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舅舅,我不希望你有事,虽然我妈恨死你。”汪依说道。
以柯洋的阅历瞬间明白外甥女什么意思了,顿时感到很欣慰。
能够想着自己,让柯洋觉得自己拉下老脸为她求歌,是值得的。
“小依,你认为凭借胡杨的实力,还需要舅舅暗箱操作吗?就凭他给你写的这首歌,你认为他的实力多强?”柯洋笑道。
汪依也不笨,她就是害怕舅舅为了自己做傻事。
听到没问题之后,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再和柯洋说话,声音中的兴奋,谁都能听得出来。
挂了电话之后,柯洋看着屏幕上的歌词,暗暗的愧疚。
刚刚自己冤枉了胡杨啊!
同时也明白胡杨这是什么意思,胡杨这是要自己欠他一个大人请,但柯洋会拒绝吗?
肯定不会。
人的关系,就是在你帮我,我帮你之间加深的。
况且胡杨的崛起之势,已经势不可挡了。
第四十四章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除了患难与共,无论贫穷还是富有,都和你在一起的另一半,只有她才会一直陪伴在你身边。而其他人,终将有各自的生活。
夕阳西照,照出艾莉丝等人一身的疲惫和满足。
她们今天玩得浑身疲惫,累的都不怎么想动了,但精神却很饱满。
胡杨的目光划过众人的脸庞,轻轻笑道:“我们走吧!”
和平措兄弟他们道别之后,胡杨他们登上了离开此地的客车。
在车上,胡杨没有说什么。
因为很多人坐在椅子上,一会就响起了呼噜声,看来真是累坏了。
也不知道明白会有多少人浑身痛的嗷叫,又有多少人的大腿内侧被磨破了皮,那酸爽,没人愿意多尝试的。
不过这好像与胡杨没有太大的关系,都已经提醒过他们了,谁让他们还那么兴奋。
...............
第二天中午,吃过午饭后。
坐在达塔钦小镇外的石凳上。
“你们还想要去哪里?”胡杨问道。
几人相视一眼,都摇摇头说:“我现在不想动了,浑身都痛,想回家.....”
听到他们这么说,胡杨点点头,昨天他们在马场玩的太疯狂了,现在浑身酸痛的。
“那好,我就不送你们了,等你们上车之后,我再走。”胡杨说道。
“胡老师,以你的能力,如果移民去川普国,有我们为你担保,肯定可以的,要不,你和我们一起走?”萝丝询问道。
胡杨摇摇头,用力踏了踏脚下的土地。
“这里是我的根,这片土地养育了我,给我生命和力量,即便是死也要死在这里。”
“此生无悔入华夏,来世还在中华家!”
“或许有一天会去川普国,但绝对不是因为背弃自己的根。”
艾莉丝等人有些懵懂,听不懂胡杨的华语,但看到他坚定的脸色,就知道是拒绝了。
“不过,我很高兴认识你们,愿我们的友谊长存!”说着,胡杨伸出手。
六只手撞在一起,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时间不因凡人的挽留而停下。
望着远去的客车,胡杨挥手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该走的终究还是会走。
胡杨背上背包,和邓丽云她们道别之后,踏上了回村子的旅程。
..........................
在村子的路上,胡杨接到了柯洋的电话,听着他的声音,都知道他的心情挺漂亮的。
柯洋告知胡杨,周六日这两天那天比较有空的,提前一天告诉他,好安排胡杨被挑战的比赛。
至于胡杨要挑战谁,柯洋还真没问。
以胡杨今时今日的票数和巨大的关注热度,谁被他挑战,那是想提携对方。
其实柯洋并没有告诉胡杨,他的比赛之所以都集中在一天,就是他力主的。
告诉台里的领导,想要挑战胡杨的人太多了,都想从胡杨身上博取关注,但好看的还是要留在后头。
而且还能有利于宣传,极有可能突破猫牙直播的最高观看直播的在线人数。
这也是一个荣誉,台里的领导认为没什么问题,也就同意了。
这就是胡杨愿意拿出《隐形的翅膀》作为人情送给柯洋,这会让他省却很多麻烦的。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才回到村子了。
下了车,胡杨深深的吸了一口熟悉的空气,有些烦躁不安的心也平静了下来。
而村里早起的妇女们看到胡杨回来,也露出了笑容。
这几天胡老师突然走了,还挺不习惯的,现在回来了,自然感到开心。
和路边的妇女们打过招呼,回到了学校。
十年的青春都留给这所旧而温馨的学校,露出会心一笑,推开了门,可惜没有那个熟悉的倩影在等待他的归来。
开始整理背包,特别是里面的脏衣服,等下肯定要拿出来洗的,这几天在外面根本就没时间,也没空洗刷。
“胡老师,在吗?”一阵脚步传来,外面响起白玛大婶的声音,
“白玛大婶,进来吧!”胡杨应道。
转过身,看到白玛大婶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青稞面过来。
“胡老师,你应该还没吃饭吧,给你端一碗过来了。”白玛大婶将碗放在桌子上。
胡杨露出感激之色。
“太谢谢你了,白玛大婶。”
“胡老师,你先吃,我家里还有点事要忙。”说完就走了。
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青稞面,胡杨的心也变得暖暖的,同时饥饿感也更加强烈。
端起碗就开始吃,让胡杨感受到一个别样的温暖。
村子里的人并没有将他当作外人来对待,否则的话,胡杨也不会一留就是十年。
可是,自己也即将离开这里。
吃着热腾腾的青稞面,胡杨的眼睛微微变红了。
不知道是因为即将要离别的伤感,还是因为面太热了而烫到的。
人心都是肉做的,你真心对待别人,虽然对方不一定说出来,但肯定记在心里。
当胡杨拿着洗干净的碗筷踏出校门的时候,他的脸色挂着一如既往的笑容。
因为妻子宋文娴曾说过,自己带着淡淡的微笑时,是最好看,最帅的。
而且这也挺好的,能够将脸上的笑容传递出去,那是快乐。
“尼玛,你怎么又打扎西?”忽然,胡杨看到尼玛举着棍子在追着扎西,大声喊道。
(尼玛,藏语是“太阳”的意思,这要特意说一下)
听到是老师的声音,瞬间将手上的棍子藏在身后,小脸有些发白。
胡杨有时候很温和,给学生如沐春风的感觉,比如对待小卓玛的时候。
然而严厉起来,则有种雷霆万钧的恐怖。
而不许打架就是其中一条,谁敢违抗,不管对错,一个字,打!
打完再询问到底为何而打架。
就是这么霸道,这么不讲道理。
他们十岁左右的年龄,正是什么都不懂,对世界不会充满敬畏的时候。
若让他们习惯了暴力能够解决问题,那以后出到社会,一言不合之下也使用暴力吗?
这肯定是不可以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因为很多时候,你一旦动手了,有理也会变成没理。
当然,胡杨的教育不是一味的让他们不使用暴力,有些事完全支持暴力解决。
比如对方无故辱骂父母家人的,还说个毛线道理,绝对不能从心啊,三个字:干ta娘的....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但忍无可忍之时,那就无需再忍。
老虎不发威,真当我是hallokitty啊!
第四十四章 一边打一边哭(上)
扎西看到胡杨的那一瞬间,脸色变的苍白,趁着胡杨吓住了尼玛,从他旁边冲了过去。胡杨一把没有抓住他,暂时先放过他。
“还拿着棍子,想打老师吗?”胡杨目视着尼玛,吓得他赶紧将身后的棍子扔掉。
“说,为什么追着扎西打?”
任何事,都有一个理由的,即便这个理由很扯淡,也该事出有因。
比如两伙人不想认识,却打起了群架,到底为何,只因为某个人心情不爽,然后看到对面人笑的很猖狂,就干起来。
是不是贼扯淡?这也是理由啊。
“扎西偷钱了,偷了莫啦(藏语,奶奶的意思)的钱,我才追着他打的。”尼玛想起胡杨的教导,也不再害怕了。
因为他知道老师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
若是两人为了私事打起来,自己肯定要挨一顿揍的。
但现在明显不是。
“什么?扎西他偷了莫啦的钱?确定吗?”顿时,胡杨怒火冲天,声音都高了很多。
“那是莫啦给扎西留着上学用的,少了五块钱,扎西也承认了。”尼玛快速说道。
扎西竟然偷钱?
胡杨感到自己都要爆炸了,他将学校里每个学生都当成自己孩子一样教育和培养。
扎西敢这么做,胡杨能不愤怒吗?
目光落在尼玛扔掉的棍子上,将手中的碗一扔,抓起棍子。
“给我抓住他,我要狠狠的打,打死他这个小混蛋,竟然学会偷钱了.....”胡杨拎着木棍,往刚刚扎西逃跑的方向追去。
小小年纪,竟然学会偷钱了。
这让胡杨如何不愤怒。
偷和贪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俗语有云:小时偷针,大时偷牛!
不防微杜渐,狠狠地打他一顿,让他长点记性。
将来或许还会埋怨你,当初在他小的时候偷东西也不管教他。
这种事还真的存在!
“尼玛,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其他人,听到吗?”
虽然胡杨极其愤怒,但也没有失去理智,对身后的尼玛吩咐道。
孩子也是需要自尊的,而且还特别敏感和脆弱。
打是一定的,不打不足以让他记住今天的教训,只有疼了,才能长记性。
但却又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这事,害怕对扎西有什么影响。
说完,胡杨和尼玛继续往前追。
刚刚从地里会回来的妇女们看到胡杨手持木棍,都大为惊讶。
在她们的印象中,胡老师可是斯文人,平时对谁都露着笑脸的。
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模样。
都纷纷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竟然让他拎着棍子满村跑。
“看到扎西往那边跑了吗?”胡杨没有回答她们,而是问她们看到扎西往什么方向跑了。
他必须将他追回来,狠狠的揍一顿。
看到的指着一个方向,那边是树林。
表示知道后,带着尼玛往树林那边过去。
留下身后窃窃私语的八卦妇女们,天下的妇女都一样,特别是农村的,更是如此。
家长里短,谁家的羊的多生了一只羊崽等等......
若不好奇胡杨因为何事拎着棍子去找扎西,那才奇了怪了。
不过她们不敢跟随过去,但言语中应该说是扎西又做错了事,惹怒了胡杨才会这样.......
远远的,胡杨看到了扎西在树林中露出的身影,很快就隐没在灌木丛中。
“扎西,给我出来,老师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胡杨大喊道。
没有听到扎西的回应。
“你再不出来,等你阿爸回来揍的你时候别来老师这里。”胡杨再次喊道。
在小村子里,就连刚刚会走路的小孩子都知道。
被阿爸打了,往胡老师那里跑,准没错。
当然了,你别干了不该干的事,否则的话,你那是自投罗网。
你将会从单打,变成老师和阿爸双人混合双打。
“出来!”
虽然肯定会打扎西,但不意味着胡杨会不顾一切的要抓住扎西揍一顿。
他之所以没有进树林,是因为他害怕自己进去,让扎西因为惧怕惩罚而继续深入进去。
这个时节,树林里的蛇虫什么都很多。
若是他在里面出了什么事,胡杨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除了听到自己和尼玛的呼吸声,四处静悄悄的。
难道扎西已经离开这里?
正当胡杨疑惑,准备进去树林的时候,里面响起了扎西忐忑的声音。
“胡老师,我偷钱是有原因的,你还会打我吗?”
听到扎西回应了,胡杨也就放心了。
与此同时,他的怒火又上来了,真是不省心的小混蛋。
“到老师面前来说清楚。”胡杨的声音充满威严,对扎西这些的小子的震慑力还是很强的。
等了约莫一分钟,胡杨看到被树枝在脸上划出几道红色伤痕的扎西,慢慢的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他看着一脸严肃,板着脸的胡杨,又看看胡杨手中的木棍。
认出是尼玛之前追着他打的那根。
“还不赶快过来,磨磨唧唧干嘛,能不能像个英勇的藏族男子汉。”看到他还在犹犹豫豫,胡杨声音严厉道。
扎西既然已经走出来了,证明他或许真的有原因的。
当然了,这不是胡杨能够饶过他的因素。
等扎西站在胡杨面前,还没等他说话。
胡杨一把就抓住了他,手起棍落,打在他的屁股上,发出一声沉闷声。
扎西露出求饶的神情,不停的挣扎带着哭腔喊道:“老师,不要打,不要打了......”
但他一个几岁的孩子,那里能够挣脱的了呢?
“说,老师是怎么教你的,叫你偷莫啦的钱了吗?小小年纪,好的不学,专门学坏的。”胡杨一边严厉的说道一边打。
他是不提倡打孩子的,但不代表他狠不下这个心来。
犯错了,就要惩罚。
特别是对于胡杨这种,将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留在这里,一心一意的将孩子教育成人的老师。
他将每个学生都当做是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
难道打着他们的时候,自己不心疼吗?
一样疼的,但为了他们的将来,即便疼也要忍着。
只因为他是老师,是孩子们的人生旅程最开始的一盏明灯。
不求他们将来走出什么光明大道,至少不要在未来被黑暗所吞没。